制程检验管理程序
1. 目的
明确制程检验的要求和控制方法,防止不合格品在工序之间的转移。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各工厂在制品和半成品的检验和控制。
3. 职责
3.1 技术研发部组织制定《工序质量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和《抽样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标准,并督导执行。
3.2 生产管理部门督导各工厂制程检验管理按本程序要求实施。
3.3 生产值班长和操作员对在制品和半成品进行自检,互检,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确保工序质量。
3.4 各工厂品管科的检验人员对在制品和半成品进行检验,做出“合格”和“不合格”判定,并对不合格品提出处理意见。
3.5 生产值班长和检验人员均应及时准确地对检验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反馈。
4. 工作过程和方法
4.1 检验准备
4.1.1 技术研发部应根据制程特点和质量要求,编制《工序质量标准》、《抽样作业指导书》、《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明确制程检验项目、检验频次、检验方法、检验标准等。
4.1.2 品质管理科根据《工序质量标准》、《抽样作业指导书》、《检验作业指导书》等,准备必要的试验设备、合格的检验人员和检验环境等。
4.1.3 品质管理科应将《工序质量标准》、《抽样作业指导书》、《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放置在各检验场所,且方便员工查阅。#p#副标题#e#
4.2 检验实施
4.2.1 操作员根据《工序质量标准》自检在制品和半成品的质量状况,合格后才能交下道工序。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4.2.2 下道工序的操作员对交来的半成品进行检验,合格才进行加工,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4.2.3 生产值班长检查操作员的使用材料、操作方法是否正确,巡查各工序的质量状况,抽检在制品和半成品,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填写《日常点检表》。对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并将各工序的生产运作状况记录在《生产值班长交接班记录》上。
4.3 检验判定
4.3.1 检验人员根据《工序质量标准》、《抽样作业指导书》、《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出具《制程检验报告》,并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4.3.2 《制程检验报告》,经品管科长审批后,报送生产科和生产车间。
4.3.3不合格的在制品和半成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4.4 异常情况的处理
4.4.1 操作员对自检、互检、抽检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分析原因。若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若非自身原因造成,应及时向生产值班长反馈。#p#副标题#e#
4.4.3 当发现制程不合格现象连续产生或问题较严重时,应及时逐级向上反映,由上一级采取纠正措施,直到问题得到解决。
4.5 品质管理科在《质量月报》中向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当月制程检验质量状况。
4.6 生产管理部门督导各工厂制程检验管理按本程序要求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生产副总裁报告。
5. 相关文件
5.1《生产管理程序》
5.2《工序质量标准》
5.3《抽样作业指导书》
5.4《检验作业指导书》
5.5《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6. 使用记录
6.1《制程检验报告》
6.2《日常点检表》
6.3《生产值班长交接班记录》
6.4《质量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