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品报废流程

zmay4年前 (2020-12-19)品质管理483
1. 目的
为使现场报废产品的签核规范化,准确按照相关程序执行,避免现场产品流通混乱,无法准确的安排计划,无法准确的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特制订不良品报废流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报废产品的签核。

3. 相关内容:
3.1 在制造工序中出现的整PNL报废产品,必须在产品出到下工序前填写《报废单》申请报废,如无报废单下工序有权拒收;
3.2 《报废申请单》经品管/制造/计划共同确认签字后方可确认报废,《报废申请单》上需按照格式填明型号/批次/工令/数量/报废原因及对策等相关信息,如系人为造成的报废必须填明责任人及处理方法;
3.3 《报废申请单》之签核权限:5PNL以下之《报废单》由制造主管/QA组长/计划指定人员共同会签生效;5PNL以上/10PNL以下之《报废单》由制造主管/品质主管/计划主管共同会签生效;
3.4 如产生10PNL以上报废,须由品质部经理召开召集制造/计划/工艺人员检讨原因和对策,并提交《异常报告》,然后品质经理/制造经理/计划主管共同签核《报废申请单》,并附上《异常报告单》送副总批准方可生效;
3.5 签核后的《报废单》原档由制造部门进行存档;第二份连同报废之不良品一同送交QA组长,由品质课存档,待整个工令的产品到达检验后会同其它不良品由MRB一起入库;第3份附于《流程单》后流出,以便于后工序进行数量确认,如出货到下工序之产品有报废而无《报废单》者,下工序有权拒收;
3.6 夜班造成的报废则必须由工序组长、QA组长/计划人员共同签字,并由夜班值班主管审核后方可流出,若报废数量超过10PNL则由夜班主管主持召开检讨会,其报废单第三联可随〈流程卡〉流出,但原档/第二联及〈异常报告〉必须在次日送品质经理/制造经理/副总追加签字方可存档和送QA;
3.7 如上工序出板少数而没有〈报废单〉附件者,下工序拒绝接收,如接收则视同该工序造成报废;
3.8 计划人员在签核报废单时必须评估此报废是否会影响产品正常交货,如产生影响必须第一时间通知责任部门主管填写〈补料申请〉并及时进行补料;
3.9 由计划人员/品管人员/经理在产线进行随即稽查,发现有出现随意签改流程卡数量或不附〈报废单〉者,一律对该工序组长处以20元/次罚款,并要求补写报废单方可流出;
3.10 各工序签核报废单时要求在异常发生后24小时内进行写处理申请,《报废单》和《异常改善措施》必须一同给到相关人员签名才予以补料,24小时无处理的将按照材料费用100%赔偿,24小时内处理的将予以酌情处理;
3.11 具备报废签核权限人员:
     品质课:品质经理/QA白夜班组长
     制造课:制造经理/制造主管/夜班主管/夜班组长;
     计划课:计划主管/指定人员(      );
3.12 最终批准:副/总经理;

4. 记录
《报废申请单》
《异常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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