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检验规程

zmay12年前 (2012-12-27)品质管理270
1、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我司所有原材料、外协件的进厂检验、送货以及入库规程;

2、范围:
2.1分供方送货至我司首先携带《送货单》到供应部开出《入库通知单》,再携带《送货单》和《入库通知单》到进料检验办公室邀请进料检验员进行检验、确认;
2.2进料检验人员凭供应部开出的《入库通知单》对分供方所送物料按照公司《进料检验标准》、图纸、工艺标准进行检验、确认,是否适合我司的质量需求;
2.3在检验完成后进料检验人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开出《进料检验记录》,一份交于分供方送货人员;
2.4在进料检验人员很忙的情况下可暂开《三色吊卡》临时代替《进料检验记录》,等空闲时及时将《进料检验记录》开出,交于仓库保管员,对同批次货物的原《三色吊卡》同时作废,最迟下班以前必须将当天的《进料检验记录》填写完交给仓管员,便于仓库保管员登记入账;
2.5分供方送货人员携带《进料检验记录》、《入库通知单》和《送货单》一同交于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2.6仓库保管员根据《入库通知单》上的送货品种、数量和《进料检验记录》上的合格品种办理接收入库手续;
2.7如供应商送货人员无《三色吊卡》或《进料检验记录》而办理入库手续时,仓库保管员有权予以拒收;
2.8在进料检验人员检验不合格情况下需要及时将检验情况通知供应部具体负责人,供应部具体负责人人视情况安排联系供应商退货处理;
2.9对进料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参照《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在规定范围、程度内的产品可办理让步接收,由供应商申请到质量管理部填写《让步接收申请单》,然后带上《进料检验记录》一起找技术、供应、制造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批,各部门视自身工作职责情况签署是否同意让步接收,对同意让步接收的产品必须注明让步接收后的处理方式,再将原《让步接收申请单》交给质量管理部签署意见,以最后质量管理部的意见为准是否同意让步接收,最后转交进料检验员,进料检验员复印完成发送、通知各相关部门具体意见和处理措施;
2.10对办理让步接收手续收货的产品需要主动将检验情况及时反馈给同科室其他检验员及生产部门,并主动获取车间具体生产时的信息,做好不合格品的跟踪处理,将得到的信息与进料检验时的情况进行比较,是否与进料检验时的检验情况相一致,做好记录,在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做好实际生产中的统计、分析信息,并及时发给各相关部门及供应商;
2.11对严重以上质量问题及累计出现3次以上同种一般质量问题的,如实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上交主管签署意见后,然后发给反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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