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检验规程

zmay12年前 (2012-12-27)品质管理284
1、目的:
为了使未经检验或验证及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保证公司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要求;确保公司所的产品在仓储、搬运等环节中能保证质量。

2、范围:
2.1 检查送来的成品与订单是否相符;
2.2 检查包装材料唛头、尺寸、外观有否破损;
2.3 检查配件是否少放、多放、放错或存在质量缺陷;
2.4 检查产品外观、工艺(标签、说明书)、装配、尺寸、球压试验等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球压实验以每个批次抽样一只产品进行试验,其它产品正常检验必须做到模拟用户实际使用装配;
2.5 对检验完成后的各个批次分别填写三色吊卡,用胶带纸粘贴在外箱上,不能粘住外箱上的字;
2.6 三色吊卡的填写必须要如实填写,合格批次则填写在合格品栏内,不合格批次填在不合格品栏内,在有紧急事情需滞后检验情况下则必须填写在待检品栏内;
2.7 三色吊卡填写格式为:产品名称:兵兵货号-检验批次(产品批号001、002……顺延);数量:流水线号(如21#)-单批次数量;检验日期:当次检验日期;检验员:签名;原因:抽检发现缺陷情况(属于不合格批);
2.8 待检品填写只需填写产品名称和签名即可,等待检验完毕后再换上检验完毕后状态的三色吊卡;
2.9 在成品检验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超出AQL允收水准时,立即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通知车间主任不合格质量缺陷,由车间主任召集相关责任班长、检验员召开会议,并将分析的原因及纠正措施填写在《不合格品处理单》上,并将已经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按照《不合格品处理单》填写的纠正措施进行纠偏或返工,对于暂时无法安排的将产品拉入不合格品区进行隔离存放,另外安排时间进行返工;
2.10 表面轻微质量问题可以口头形式通知线上检验员/相关工位员工/班长在后续生产过程中引起高度重视,杜绝再次出现此类缺陷,对于存在批量或小批量不合
格时也必须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具体步骤同上13条;
2.11 流水线所有返工工作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完成,并通知在线制程检验员何时返工,以便过程进行跟踪、确认;
2.12 在返工期间,制程检验员应当对过程进行跟踪监督,遇见不符合项立即告知责任班长进行纠偏,并将过程跟踪和结果检验情况填写在《不合格品处理单》上,经确认合格后再次送成品检验岗位复检;
2.13 对所有检验不合格批次,车间主任召开会议时,在填写完毕《不合格品处理单》同时,也需要讨论制定出预防措施,并将分析原因、拟采取的预防措施、完成情况填写在《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上,最后交给制程检验员进行后期操作跟踪验证;
2.14 成品检验完毕后必须及时将所有抽样产品安好标准装入包装中封好,对有质量缺陷的产品需要通知产线进行翻修后再进行包装;
2.15 每天工作完成后必须及时将成品检验内容如实填写在《最终检验表》上,并于下班前分发到车间、制造和生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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