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检验控制程序
1.0目的
规范对原材料、部件和半成品的监视和测量,确保未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投入使用。
2.0范围
适用于进货物料、外发加工产品质量的监视和测量。
3.0职责
3.1品管部负责本程序的管理和实施。
3.2采购部、仓储部、生产部负责产品的监视和测量中发现的不合格的隔离及处理。
4.0工作程序
4.1检验区域
4.1.1足够的空间,合适的照明。
4.1.2有检验平台。
4.1.3有不良品存放区域并标识。
4.1.4有文件和参考样板存放区。
4.2检验人
4.2.1品质检验员受良好的培训,经过考核,有良好的客户意识,经宜家确认。
4.3检验工具
4.3.1数码相机:用来拍摄不良相片。
4.3.2条码扫描器:用来扫描产品中有条形码的牌子、电脑纹贴纸。
4.3.3湿度计:用来测量产品的湿度。(含水率)
4.3.4量具:卡尺、卷尺;用来测量产品的规格尺寸。
4.4.1参考文件:物料验收标准、编织材料验收标准、半成品验收标准、图纸等。
4.4.2样品:根据客人确认样板,复制确认物料样板,半成品样板,编织材料标本,并标识,来料检验时参照使用。样品应保持更新,保存良好。
4.5 抽样标准
4.5.1抽样计划按AQL1.5级执行。
4.6进货检验
4.6.1采购物料进厂后,仓管员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项目是否正确,并要求把物料放置在待检区或挂上待检牌(黄色标识卡)。
4.6.2仓管员负责通知品管部对采购回来的物料进行检验和检测。
4.6.3品管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按照相关的检验标准或样品进行有关的检验和检测,如有需要时可委托外面的检测机构对进货原材料进行检测,品管部应保存相关的检验报告书,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6.4进货检验完毕后,合格的品管员应在送货单上签名,填写《进料检验报告》。
4.6.5经检验合格的原料用标识卡(绿色)标明合格状态、及时通知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4.6.6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通知仓管人员把不合格品放于“不合格品区”或挂上标识卡(红色),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6.7 外发加工检验:外发产品到厂后,经质检人员抽检,合格率高于80%方可下货,低于80%必须经过生产厂长或者公司高层同意才能下货。编织产品全检,其他产品抽检并填写《进料检验报告》,确认合格的产品才能流到下工序,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6.8紧急放行和让步接收
由于本公司的产品以手工为主,对不合格品的判定有一定的控制范围,在质检员判定为不合格品时,如果因为要出货等实际原因,高层管理人员认为该产品质量可以接受的,在不良品处理记录表上签名或者电话通知高层管理人员,批准后,在不良品处理记录表上记录说明,可以允许紧急放行和让步接收。
4.7抽检出现不合格品数量大于允收标准则采取全数检验,经全检出合格产品则按4.6办理,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8品管部应对检验报告及记录予以定期分类、整理、保存和清理,具体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0相关文件
5.1《黑坯检验标准》
5.2《编织检验标准》
5.3《物料检验标准》
5.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0相关表格
6.1《进料验货报告》
规范对原材料、部件和半成品的监视和测量,确保未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投入使用。
2.0范围
适用于进货物料、外发加工产品质量的监视和测量。
3.0职责
3.1品管部负责本程序的管理和实施。
3.2采购部、仓储部、生产部负责产品的监视和测量中发现的不合格的隔离及处理。
4.0工作程序
4.1检验区域
4.1.1足够的空间,合适的照明。
4.1.2有检验平台。
4.1.3有不良品存放区域并标识。
4.1.4有文件和参考样板存放区。
4.2检验人
4.2.1品质检验员受良好的培训,经过考核,有良好的客户意识,经宜家确认。
4.3检验工具
4.3.1数码相机:用来拍摄不良相片。
4.3.2条码扫描器:用来扫描产品中有条形码的牌子、电脑纹贴纸。
4.3.3湿度计:用来测量产品的湿度。(含水率)
4.3.4量具:卡尺、卷尺;用来测量产品的规格尺寸。
4.4.1参考文件:物料验收标准、编织材料验收标准、半成品验收标准、图纸等。
4.4.2样品:根据客人确认样板,复制确认物料样板,半成品样板,编织材料标本,并标识,来料检验时参照使用。样品应保持更新,保存良好。
4.5 抽样标准
4.5.1抽样计划按AQL1.5级执行。
4.6进货检验
4.6.1采购物料进厂后,仓管员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项目是否正确,并要求把物料放置在待检区或挂上待检牌(黄色标识卡)。
4.6.2仓管员负责通知品管部对采购回来的物料进行检验和检测。
4.6.3品管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按照相关的检验标准或样品进行有关的检验和检测,如有需要时可委托外面的检测机构对进货原材料进行检测,品管部应保存相关的检验报告书,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6.4进货检验完毕后,合格的品管员应在送货单上签名,填写《进料检验报告》。
4.6.5经检验合格的原料用标识卡(绿色)标明合格状态、及时通知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4.6.6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通知仓管人员把不合格品放于“不合格品区”或挂上标识卡(红色),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6.7 外发加工检验:外发产品到厂后,经质检人员抽检,合格率高于80%方可下货,低于80%必须经过生产厂长或者公司高层同意才能下货。编织产品全检,其他产品抽检并填写《进料检验报告》,确认合格的产品才能流到下工序,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6.8紧急放行和让步接收
由于本公司的产品以手工为主,对不合格品的判定有一定的控制范围,在质检员判定为不合格品时,如果因为要出货等实际原因,高层管理人员认为该产品质量可以接受的,在不良品处理记录表上签名或者电话通知高层管理人员,批准后,在不良品处理记录表上记录说明,可以允许紧急放行和让步接收。
4.7抽检出现不合格品数量大于允收标准则采取全数检验,经全检出合格产品则按4.6办理,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8品管部应对检验报告及记录予以定期分类、整理、保存和清理,具体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0相关文件
5.1《黑坯检验标准》
5.2《编织检验标准》
5.3《物料检验标准》
5.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0相关表格
6.1《进料验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