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对来料、半成品、成品、客户退货品,制程巡检(含工艺条件)等监控与检验,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客户退货品等检验管理活动。
3. 权责
3.1 品管负责来料、制程中、半成品、成品及客户退货检验。
3.2 生产作业员/组、班长负责制程中的自主检验。
3.3 仓库负责产品的点收及防护管理。
4. 定义
4.1 检验
对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诸如测量、检查、测试或度量并将其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是否合格的情况所进行的活动。
5. 作业内容
5.1 规划
A.目标:进料检验合格率、制程检验合格率、成品检验合格率。见《目标管理程序》
B.检验规范
策划产品和服务实现的监控检验的过程,如检验规范以规划产品(含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需实施的检验、验证、测试、监视、测量活动管理以确保各检验工序的产品均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产品服务的各项要求能圆满的实现。
(1)策划《目标管理程序》确保产品质量目标的订定。
产品的质量目标具体见《目标管理程序》。
(2)策划检验规范,确保产品和服务的实现检验与监控应涵盖以下内容:
a.产品的要求;
b.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所需文件和资源的需求;
c.产品实现中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d.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质量记录。
必要时,对特定的产品项目合同应策划相应的产品控制方案(质量计划)来策划相关的管理过程及相关的资源配置安排,以确保特殊产品和服务能够圆满实现。
5.2 建立检验规范?需规范以下内容:
A.检验方式
※全检:适合全检的场合
(1)当检查很容易完成且费用低时。
(2)当批的不良率比要求的高出很多时。
※抽检:适合抽检的场合
(1)用于核实不是很好的全数检验的结果时。
(2)当许多特性必须检查时。
(3)当检查费用高时。
(4)用于收货检查(核实供货商完成的检查)时?抽检比例可采用公司规定的标准或国际惯用的美军标准。
※免检:适合免检的场合
所谓免检即对产品不做任何检查?也有对部份项目实施免检的做法。免检通常用于通用标准件(如标准螺丝等)及以往产品质量有良好记录的供货商但供货商内部仍然需要对产品进行检查。对于实施免检的产品经过一个时期(比如半年)后,有必要采用抽样检查核实免检品的质量,一旦缺陷发生,就回到正常的检查方法。同样在使用中一旦发现免检品有任何质量问题,应即刻导入正常的检查方法。
B.检验方法
目视或仪器实验/测量。
C.检验的判定标准或准则
依相关规范或各产品之SIP.
D.检验/实验的人员资格
检验员需中专、高中以上学历或内部培训合格人员。
E.检验/实验仪器的使用与管制
依《仪器管理程序》。
F.需规定检验的结果判定及审批、产品检验放行审批的权责人。
G.产品检验/测试须形成记录。
H.若未依检验规范策划要求检验时,如产品达不到要求需特采让步或不检验需放行时,品保部不得放行产品,除非得到权责人员许可必要时须经客户同意。#p#副标题#e#
5.3 产品检验类别
5.3.1 来料检验
由IQC单位依《进料检验规范》对物料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填在《IQC检查报告》。
5.3.2 首末件检验
每批订单开始生产前结束时及产品换线和模具维修时品保单位应进行首件检验以确认加工条件、制程参数.确保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最后一批产品应符合要求并记录于“QC首末件检验报告”上。
5.3.3 自主检验
制造部品检对自身生产的产品,实施的同步检验,确保自身加工的结果符合该工序要求,方可流入下一个工序。制造部班长对自主检查也应负责监控。
5.3.4 巡回检验(IPQC):由品管依《制程检验规范》或SIP进行定时的巡线检查确认产品及产品要求、设备运转状况及工艺标准确保制程之稳定并记录于“QC巡回检验表”上。
5.3.5 成品、出货检验成品和包装要求由品管依照《成品检验规范》或SIP进行检验并记录于“成品检验报告”上。
5.3.6 特殊检验?不检验而采取的紧急放行或者是降低要求的特采放行。
A.紧急放行
因生产过程或客户交期急而对来料、半成品或成品所采取的一种放行检验。该紧急放行应由相关品管填写相关检验报告并在检验报告中注明紧急放行,以备将来有追溯要求。
B.让步放行
特采因本工厂无此条件或客户交货急等特殊条件下而采取的一种特殊检验方式叫让步放行,它包括紧急放行、让步放行特采,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记录有放行权产品的人员。
※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必要时得到顾客的批准。见《不合格管理程序》
5.3.7 客户检验
若客户有要求,成品需由客户派遣人员依客户相关的《检验规范》
检验判定合格方可放行,本工厂OQC负责陪同协助其检验。客人所做的“检验报告”由OQC签名,该检验报告由OQC保留一份存盘。
5.4 产品标识
品管/生产/客户依据相关的检验规范,对产品检验判定的结果均应做好产品状态标识,标识管理应依《标识与追溯管理程序》严格执行。
5.5 不合格品的管制
对产品所实施的各类检验或测试判定的不合格品的标识与处置依《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要求实施。
5.6 数据统计分析
品保部依据各员检验报表数据作成日/周/月数据分析报表进行统计分析并建立数据报表依《数据分析管理程序》执行所搜集之数据必须真实确保分析之准确。
5.7 检讨
依据各报表记录及统计分析结果由相关单位展开检讨适当时提出相应之改善对策。
5.8 改进
相关责任单位依据检讨内容按改善对策进行实际改善。
5.9 记录保存
以上各类检验或实验的报告或记录依《文件与记录管理程序》要求进行保存与管理。
6. 相关文件
6.1 《检验规范》
6.2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6.3 《标识和追溯管理程序》
6.4 《矫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6.5 《文件与记录管理程序》
7. 相关窗体
7.1 冲压 QC首末件检验报告 FMQ002A0
7.2 QC 冲压 巡回检验表 FMQ003A0
7.3 特采申请单 FMQ004A0
7.4 IQC检查报告 FMQ001A0
7.5 成品检验报告 FMQ007A0
7.6 烤漆QC首末件检验报告 FMQ005A0
7.7 QC(烤漆)巡回检验表 FMQ006A0
7.8 组装QC首末件检验报告 FMQ008A0
7.9 QC(组装)巡回检验表 FMQ009A0
规范对来料、半成品、成品、客户退货品,制程巡检(含工艺条件)等监控与检验,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客户退货品等检验管理活动。
3. 权责
3.1 品管负责来料、制程中、半成品、成品及客户退货检验。
3.2 生产作业员/组、班长负责制程中的自主检验。
3.3 仓库负责产品的点收及防护管理。
4. 定义
4.1 检验
对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诸如测量、检查、测试或度量并将其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是否合格的情况所进行的活动。
5. 作业内容
5.1 规划
A.目标:进料检验合格率、制程检验合格率、成品检验合格率。见《目标管理程序》
B.检验规范
策划产品和服务实现的监控检验的过程,如检验规范以规划产品(含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需实施的检验、验证、测试、监视、测量活动管理以确保各检验工序的产品均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产品服务的各项要求能圆满的实现。
(1)策划《目标管理程序》确保产品质量目标的订定。
产品的质量目标具体见《目标管理程序》。
(2)策划检验规范,确保产品和服务的实现检验与监控应涵盖以下内容:
a.产品的要求;
b.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所需文件和资源的需求;
c.产品实现中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d.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质量记录。
必要时,对特定的产品项目合同应策划相应的产品控制方案(质量计划)来策划相关的管理过程及相关的资源配置安排,以确保特殊产品和服务能够圆满实现。
5.2 建立检验规范?需规范以下内容:
A.检验方式
※全检:适合全检的场合
(1)当检查很容易完成且费用低时。
(2)当批的不良率比要求的高出很多时。
※抽检:适合抽检的场合
(1)用于核实不是很好的全数检验的结果时。
(2)当许多特性必须检查时。
(3)当检查费用高时。
(4)用于收货检查(核实供货商完成的检查)时?抽检比例可采用公司规定的标准或国际惯用的美军标准。
※免检:适合免检的场合
所谓免检即对产品不做任何检查?也有对部份项目实施免检的做法。免检通常用于通用标准件(如标准螺丝等)及以往产品质量有良好记录的供货商但供货商内部仍然需要对产品进行检查。对于实施免检的产品经过一个时期(比如半年)后,有必要采用抽样检查核实免检品的质量,一旦缺陷发生,就回到正常的检查方法。同样在使用中一旦发现免检品有任何质量问题,应即刻导入正常的检查方法。
B.检验方法
目视或仪器实验/测量。
C.检验的判定标准或准则
依相关规范或各产品之SIP.
D.检验/实验的人员资格
检验员需中专、高中以上学历或内部培训合格人员。
E.检验/实验仪器的使用与管制
依《仪器管理程序》。
F.需规定检验的结果判定及审批、产品检验放行审批的权责人。
G.产品检验/测试须形成记录。
H.若未依检验规范策划要求检验时,如产品达不到要求需特采让步或不检验需放行时,品保部不得放行产品,除非得到权责人员许可必要时须经客户同意。#p#副标题#e#
5.3 产品检验类别
5.3.1 来料检验
由IQC单位依《进料检验规范》对物料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填在《IQC检查报告》。
5.3.2 首末件检验
每批订单开始生产前结束时及产品换线和模具维修时品保单位应进行首件检验以确认加工条件、制程参数.确保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最后一批产品应符合要求并记录于“QC首末件检验报告”上。
5.3.3 自主检验
制造部品检对自身生产的产品,实施的同步检验,确保自身加工的结果符合该工序要求,方可流入下一个工序。制造部班长对自主检查也应负责监控。
5.3.4 巡回检验(IPQC):由品管依《制程检验规范》或SIP进行定时的巡线检查确认产品及产品要求、设备运转状况及工艺标准确保制程之稳定并记录于“QC巡回检验表”上。
5.3.5 成品、出货检验成品和包装要求由品管依照《成品检验规范》或SIP进行检验并记录于“成品检验报告”上。
5.3.6 特殊检验?不检验而采取的紧急放行或者是降低要求的特采放行。
A.紧急放行
因生产过程或客户交期急而对来料、半成品或成品所采取的一种放行检验。该紧急放行应由相关品管填写相关检验报告并在检验报告中注明紧急放行,以备将来有追溯要求。
B.让步放行
特采因本工厂无此条件或客户交货急等特殊条件下而采取的一种特殊检验方式叫让步放行,它包括紧急放行、让步放行特采,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记录有放行权产品的人员。
※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必要时得到顾客的批准。见《不合格管理程序》
5.3.7 客户检验
若客户有要求,成品需由客户派遣人员依客户相关的《检验规范》
检验判定合格方可放行,本工厂OQC负责陪同协助其检验。客人所做的“检验报告”由OQC签名,该检验报告由OQC保留一份存盘。
5.4 产品标识
品管/生产/客户依据相关的检验规范,对产品检验判定的结果均应做好产品状态标识,标识管理应依《标识与追溯管理程序》严格执行。
5.5 不合格品的管制
对产品所实施的各类检验或测试判定的不合格品的标识与处置依《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要求实施。
5.6 数据统计分析
品保部依据各员检验报表数据作成日/周/月数据分析报表进行统计分析并建立数据报表依《数据分析管理程序》执行所搜集之数据必须真实确保分析之准确。
5.7 检讨
依据各报表记录及统计分析结果由相关单位展开检讨适当时提出相应之改善对策。
5.8 改进
相关责任单位依据检讨内容按改善对策进行实际改善。
5.9 记录保存
以上各类检验或实验的报告或记录依《文件与记录管理程序》要求进行保存与管理。
6. 相关文件
6.1 《检验规范》
6.2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6.3 《标识和追溯管理程序》
6.4 《矫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6.5 《文件与记录管理程序》
7. 相关窗体
7.1 冲压 QC首末件检验报告 FMQ002A0
7.2 QC 冲压 巡回检验表 FMQ003A0
7.3 特采申请单 FMQ004A0
7.4 IQC检查报告 FMQ001A0
7.5 成品检验报告 FMQ007A0
7.6 烤漆QC首末件检验报告 FMQ005A0
7.7 QC(烤漆)巡回检验表 FMQ006A0
7.8 组装QC首末件检验报告 FMQ008A0
7.9 QC(组装)巡回检验表 FMQ009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