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QC作业规范
一、目的
为了有效地控制产品品质,保证所有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都能通过规定检验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或入仓。
二、工作内容
1. 作业程序
1.1 FQC依据《生产指令单》、《产品检验标准》、图纸和确认样品,对成品进行检验。
1.2 查前先从大货中确认一个标准样板作为依据,对产品的用料、尺寸、外形、以及配合和展示功能进行检查,并核对所贴示的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正确、配件的配包是否齐备。
2. 检测手法
2.1 产品在制作过程中须对所装配的产品用相关检测工具、仪器进行测量(如钢尺、游标卡尺、角度尺、测湿仪、电子秤等)加强对过程的监控和测量。
2.2 检查成品时,需找到最快最能方便检测产品的工具,如模板(查看变形台位的平板,角度模板、尺寸模板等)
3. 检验方式:全检。
3.1 不良品界定(详细说明须对照珠宝展示品质量标准)
严重:a.产品任何可能接触到的地方有尖利边线或划手的披锋。
b.影响产品功能、尺寸的品质问题(如配件不齐,严重外观不良)
轻微:不影响产品功能的轻微缺陷或1英尺内视觉不到的外观缺陷。
3.2 检验合格的产品,放置在合格品区域,由组员进行打包入袋,并装置在有贴示绿色“PN合格”标签的装置箱中。
3.3 不合格产品,在相应部位贴示红色箭头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区域,由生产单位进行处理,返工之产品须再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 网印/油漆组检验站
4.1 网印组(或油漆组)产前须填报〈网印首检确认单〉或〈油漆首检品质确认单〉进行首检,并附带1PC样品。先后交生产单位负责人,合格后交订单负责人和QE、工艺工程师确认签名,合格后方可进行大货生产。若不合格,退至生产单位,直至首检合格。#p#副标题#e#
4.2 网印组FQC按照订单要求检查网印的材质是否与订单一致,(网印的材质一般有:有机片、皮料、纸价牌、胶片等)。依据图纸上所规定尺寸和参考样品,核对网印的位置。若为常规性产品之网印,网印位置水平垂直居中,新产品和不规则产品则参照正确样板上的网印位置或按图纸墨稿上所标识的尺寸来定位。
1)按订单要求的“色号”对照标准“色卡”颜色或按订单要求的皮布料颜色,对网印内容和底色的颜色进行确认。
2)根据订单资料所附网印墨稿,检查网印内容的字体,图案。要求整体端正、清晰,无断字,毛刺或明显白点等现象。
3)对于热压或烫金的产品,要求图案清晰,线条流畅,不可有明显的掉色现象。
4)油漆产品按订单要求需在美国标准的灯箱下对照油漆色板,检查其颜色及光泽度、表面效果等。
4.3 检验方式:全检。
不良品界定(详细说明须对照珠宝展示品网印质量标准)
严重:a.网印/油漆的内容,颜色,字体位置,字体大小不正确。
b.网印/油漆的材质或其规格不正确。
c.字体有明显的毛刺、断线 、图案模糊、网印有机片炸裂或边缘有划手的锯齿。
轻微:不影响产品功能的轻微缺陷或1英尺内视觉不到的外观缺陷。
4.4 检验合格的产品, 贴示绿色合格标签,并放置于合格品区。不合格品,贴示红色箭头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域,由生产单位进行返工。不合格率超标的,按上述3.4的方式进行作业。
4.5 检验中有把握不准的质量问题,及时上报质检组长(或QE)进行鉴定和评判。
4.6 对已检合格品, 应要求生产小组长及时打包入胶袋,并监督检查组员打包的作业,防止将灰尘和碎物等装入胶袋。对易碎产品(如有机玻璃、石膏制品)、易变形之产品(有弧度和角度的铁片、颈座等),在打包时要求组员轻拿轻放,并监督生产小组长对成品进行合理摆放。
5. 将每天所检验的品质问题,先记录在工作本上并填报〈制程FQC品质检验日报表〉交生产单位签认,经质检组长或QE确认审核后,交QC统计员处存查。
6. 记录
6.1〈首检确认单〉
6.2〈制程FQC品质检验日报表〉
6.3〈网印确认单〉
6.4〈(大货/样品)油漆首检品质确认单〉
6.5〈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为了有效地控制产品品质,保证所有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都能通过规定检验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或入仓。
二、工作内容
1. 作业程序
1.1 FQC依据《生产指令单》、《产品检验标准》、图纸和确认样品,对成品进行检验。
1.2 查前先从大货中确认一个标准样板作为依据,对产品的用料、尺寸、外形、以及配合和展示功能进行检查,并核对所贴示的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正确、配件的配包是否齐备。
2. 检测手法
2.1 产品在制作过程中须对所装配的产品用相关检测工具、仪器进行测量(如钢尺、游标卡尺、角度尺、测湿仪、电子秤等)加强对过程的监控和测量。
2.2 检查成品时,需找到最快最能方便检测产品的工具,如模板(查看变形台位的平板,角度模板、尺寸模板等)
3. 检验方式:全检。
3.1 不良品界定(详细说明须对照珠宝展示品质量标准)
严重:a.产品任何可能接触到的地方有尖利边线或划手的披锋。
b.影响产品功能、尺寸的品质问题(如配件不齐,严重外观不良)
轻微:不影响产品功能的轻微缺陷或1英尺内视觉不到的外观缺陷。
3.2 检验合格的产品,放置在合格品区域,由组员进行打包入袋,并装置在有贴示绿色“PN合格”标签的装置箱中。
3.3 不合格产品,在相应部位贴示红色箭头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区域,由生产单位进行处理,返工之产品须再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 网印/油漆组检验站
4.1 网印组(或油漆组)产前须填报〈网印首检确认单〉或〈油漆首检品质确认单〉进行首检,并附带1PC样品。先后交生产单位负责人,合格后交订单负责人和QE、工艺工程师确认签名,合格后方可进行大货生产。若不合格,退至生产单位,直至首检合格。#p#副标题#e#
4.2 网印组FQC按照订单要求检查网印的材质是否与订单一致,(网印的材质一般有:有机片、皮料、纸价牌、胶片等)。依据图纸上所规定尺寸和参考样品,核对网印的位置。若为常规性产品之网印,网印位置水平垂直居中,新产品和不规则产品则参照正确样板上的网印位置或按图纸墨稿上所标识的尺寸来定位。
1)按订单要求的“色号”对照标准“色卡”颜色或按订单要求的皮布料颜色,对网印内容和底色的颜色进行确认。
2)根据订单资料所附网印墨稿,检查网印内容的字体,图案。要求整体端正、清晰,无断字,毛刺或明显白点等现象。
3)对于热压或烫金的产品,要求图案清晰,线条流畅,不可有明显的掉色现象。
4)油漆产品按订单要求需在美国标准的灯箱下对照油漆色板,检查其颜色及光泽度、表面效果等。
4.3 检验方式:全检。
不良品界定(详细说明须对照珠宝展示品网印质量标准)
严重:a.网印/油漆的内容,颜色,字体位置,字体大小不正确。
b.网印/油漆的材质或其规格不正确。
c.字体有明显的毛刺、断线 、图案模糊、网印有机片炸裂或边缘有划手的锯齿。
轻微:不影响产品功能的轻微缺陷或1英尺内视觉不到的外观缺陷。
4.4 检验合格的产品, 贴示绿色合格标签,并放置于合格品区。不合格品,贴示红色箭头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域,由生产单位进行返工。不合格率超标的,按上述3.4的方式进行作业。
4.5 检验中有把握不准的质量问题,及时上报质检组长(或QE)进行鉴定和评判。
4.6 对已检合格品, 应要求生产小组长及时打包入胶袋,并监督检查组员打包的作业,防止将灰尘和碎物等装入胶袋。对易碎产品(如有机玻璃、石膏制品)、易变形之产品(有弧度和角度的铁片、颈座等),在打包时要求组员轻拿轻放,并监督生产小组长对成品进行合理摆放。
5. 将每天所检验的品质问题,先记录在工作本上并填报〈制程FQC品质检验日报表〉交生产单位签认,经质检组长或QE确认审核后,交QC统计员处存查。
6. 记录
6.1〈首检确认单〉
6.2〈制程FQC品质检验日报表〉
6.3〈网印确认单〉
6.4〈(大货/样品)油漆首检品质确认单〉
6.5〈不合格品处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