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
1.1 明确管理目标,统一管理方向。
1.2 提升企业数据化管理水平。
1.3 通过绩效过程管理,实现双赢。及时反馈员工的绩效,强化各管理责任,促进其指导、帮助、约束与激励下属,促进团队效益和个人绩效的全面提升。
1.4 以绩效为导向,进行人事决策。在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的基础上,进行薪资调整、绩效薪资发放、职务晋升等。
2.理念
2.1 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制订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以量化数据为依据,以考核指标为准绳,对业绩进行考核。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4.作业规范
4.1 考核的周期为一个自然月(从每月的一号到每月的最后一天止)。
4.2 登记表
4.3 《部门绩效考核方案》中的所有参与考核的部门都必须在每月的3号前,将所有考核的相关数据汇总并制《部门绩效考核月报表》后,由经理(主管)审核后交人事行政部,违者扣该部门绩效总分5分,处罚相关责任人10元。
4.4 人事行政部在每月的5号前,将各部的《部门绩效考核月报表》汇总并制《绩效考核汇总表》报总经理审批。违者扣部门绩效总分10分,处罚相关责任人10元。
4.5 总经理必须在8号前完成审批并转人事行政部。否则,罚款200元/天.次。
4.6 人事行政部在接到审批通过的《绩效考核汇总表》后一个工作日内转财务部。违者罚直接责任人20元/天.次、责任主管30元/天.次。
4.7 《部门绩效考核方案》中的被考核部门的直接责任人为部门经理或主任。
4.8 人事行政部为该制度实施的监督部门,全权代表公司对各部门的考核进行跟进、监督,确保绩效考核的公平、公开、公正。
4.9 公司财务于10号前按照《绩效考核汇总表》并结合《绩效奖金管理办法》计算公司员工绩效工资,并报总经理审批。违者罚直接责任人20元/天.次、直接责任主管30元/天.次。
4.10 绩效工资在每月的25号发放绩效工资。违者罚直接责任人20元/天.次、直接责任主管30元/天.次。
4.11 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考核,必须与部门绩效挂钩,计算办法为:
4.11.1 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分=所管辖部门月实际得分(所管辖部门有两个以上部门者,按部门实际月平均得分计算)x A+员工满意度得分x(1-A)
4.11.2 经理级:A=85%;主任级:A=90%,;班组长级:A=95%。(说明:低级别的偏重于效益,高级别的偏重于协调和沟通)#p#副标题#e#
4.12 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满意度调查问卷》对组长级或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每月一次的员工满意度测评。
4.12.1 参加人员由公司代表、部门领导、人事行政部、直接上级、平级(平级别总人数的30-60%,具体参与人员由人事行政部确定)、直接下级(总人数的50-80%,具体参与人员由人事行政部确定)、及基层员工总人数的10-30%(具体参加人员,由人事行政部确定)。
4.12.2 各级测评分数所占比例按以下比例计入满意度总得分:
公司代表、人事行政部:15%;部门领导、直接上级:20%;平级、直接下级、及基层员工:65%。
4.12.3人事行政部的员工满意度测评由稽核部经理主持。
4.12.4 所有测评为无记名测评。
4.13 年终考核以各单位周期考核的平均分为准。
4.14 部门内部各岗位的考核必须坚持自下而上的审批程序,并结合自上而下的考核方式,以及同级的评审方式。
4.15 凡非属本部门直接或间接责任项目,必须找出影响该项目直接或间接责任部门并填写《项目责任调查表》,要求直接或间接责任部门(经理或主任)签字认可,且经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不做为考核扣分。
4.16 在考核过程中,对拉帮结派,营私舞弊或以权压人者,处以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扣除全部绩效分或开除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因工作失误而将数据错报或统计错误者,处以50-100元罚款。
4.17 绩效工资发放完成后5天内,由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对本期绩效结果进行相关事项的点评,以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持续性、有效性。
5.说明:绩效考核由试行到正式运行分为三个阶段。
5.1 第一阶段对被考核部门不奖不罚,只是对《部门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再修正.该阶段为期15天;
5.2 第二阶段,只奖不罚。该阶段为期1个月;
5.3第三阶段有奖有罚。该阶段为正式运作阶段。
6.绩效奖金管理办法参照薪酬福利制度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