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文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需要,为规范工艺文件的管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艺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和更改。
三、职责
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的管理,确保各部门及工作场所的文件的有效性。
四、工作程序
1. 产品设计加工工艺文件的基本要求:
1.1 产品设计加工工艺文件要保证产品工艺的统一性,产品从投料到加工完毕,要由统一的工艺文件来指导,必须符合统一的工艺要求。
1.2 要保证工艺先进合理,经济可行。文件的编制即要采用先进的工艺,又要从实际出发,做到先进、合理、经济和切实可行。
1.3 编制的工艺文件要做到典型和通俗易懂。
1.4 文件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保证产品达到优质、低耗。
2. 文件编写依据及要求
2.1 工艺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生产任务单编制,避免口头或电话通知编制。
2.2 组装加工工艺文件包括物料名称,装配工艺。
2.3 装配工艺必须满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
3. 工艺文件的审批
3.1 编制生产工艺要广泛争求各方面人员的意见,使之达到切实可行。
3.2 工艺文件要履行审批手续,即设计、审核、批准都必须经签字方可实施。设计者对工艺文件的正确性负责,技术部负责审核工艺文件所有数字、文字和计算是否正确和符合标准。工艺文件的批准由本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对工艺文件的正确与否进一步把关,并对文件的正确性,规范化负责,审核和批准一般应由两个人负责。如果没有审核人员时,可由批准人员负责审核,并在专栏上签字,并对审核和批准负责。
3.3 总工程师对所有工艺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及工艺文件正确性负责。
3.4 超出标准设计及特殊设计时,要经总工程师牵头组织讨论,确立方案由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4. 工艺文件的修改
4.1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工艺文件需修改:
a.工艺技术改进时;
b.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更新设备工装时;
c.贯彻新标准或技术标准更改时;
d.发现设计错误时。
4.2 工艺文件修改的审批手续与工艺设计的审批手续相同,但原则上必须由原编制者修改,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5. 工艺文件保管与发放
5.1 所使用的工艺文件一律由生产部提出并通过技术部下发,并做好本部门文件下发记录。技术文件的发放按生产和项目开发的进度进行。技术部必须保证下发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同时需保证下发到各部门的图纸应一致。
5.2 查阅工艺文件时要进行登记并签字。在查阅文件的过程中,不得污损技。
术文件,归还时也需进行登记并签字。
5.3 普通工艺文件需保存5年以上,重要工艺文件需保存10年以上,以方便以后的产品技术改造。不能因人员的更替遗失任何工艺文件。
5.4 对于需要作废的工艺文件,如技术部不回收,亦不能随意丢弃,应注明作废日期并放于统一位置。
5.5 工艺文件管理人员应认真执行文件的保管检查制度,半年全面检查一次,做到无任何文件遗失、破损现象。
6.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如不执行本制度中的规定,出现各类问题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者自负,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罚。
为加强公司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需要,为规范工艺文件的管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艺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和更改。
三、职责
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的管理,确保各部门及工作场所的文件的有效性。
四、工作程序
1. 产品设计加工工艺文件的基本要求:
1.1 产品设计加工工艺文件要保证产品工艺的统一性,产品从投料到加工完毕,要由统一的工艺文件来指导,必须符合统一的工艺要求。
1.2 要保证工艺先进合理,经济可行。文件的编制即要采用先进的工艺,又要从实际出发,做到先进、合理、经济和切实可行。
1.3 编制的工艺文件要做到典型和通俗易懂。
1.4 文件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保证产品达到优质、低耗。
2. 文件编写依据及要求
2.1 工艺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生产任务单编制,避免口头或电话通知编制。
2.2 组装加工工艺文件包括物料名称,装配工艺。
2.3 装配工艺必须满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
3. 工艺文件的审批
3.1 编制生产工艺要广泛争求各方面人员的意见,使之达到切实可行。
3.2 工艺文件要履行审批手续,即设计、审核、批准都必须经签字方可实施。设计者对工艺文件的正确性负责,技术部负责审核工艺文件所有数字、文字和计算是否正确和符合标准。工艺文件的批准由本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对工艺文件的正确与否进一步把关,并对文件的正确性,规范化负责,审核和批准一般应由两个人负责。如果没有审核人员时,可由批准人员负责审核,并在专栏上签字,并对审核和批准负责。
3.3 总工程师对所有工艺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及工艺文件正确性负责。
3.4 超出标准设计及特殊设计时,要经总工程师牵头组织讨论,确立方案由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4. 工艺文件的修改
4.1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工艺文件需修改:
a.工艺技术改进时;
b.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更新设备工装时;
c.贯彻新标准或技术标准更改时;
d.发现设计错误时。
4.2 工艺文件修改的审批手续与工艺设计的审批手续相同,但原则上必须由原编制者修改,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5. 工艺文件保管与发放
5.1 所使用的工艺文件一律由生产部提出并通过技术部下发,并做好本部门文件下发记录。技术文件的发放按生产和项目开发的进度进行。技术部必须保证下发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同时需保证下发到各部门的图纸应一致。
5.2 查阅工艺文件时要进行登记并签字。在查阅文件的过程中,不得污损技。
术文件,归还时也需进行登记并签字。
5.3 普通工艺文件需保存5年以上,重要工艺文件需保存10年以上,以方便以后的产品技术改造。不能因人员的更替遗失任何工艺文件。
5.4 对于需要作废的工艺文件,如技术部不回收,亦不能随意丢弃,应注明作废日期并放于统一位置。
5.5 工艺文件管理人员应认真执行文件的保管检查制度,半年全面检查一次,做到无任何文件遗失、破损现象。
6.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如不执行本制度中的规定,出现各类问题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者自负,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