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主管的三类权力是指什么?

zmay5年前 (2019-09-10)生产管理556
对于任何一名生产主管而言,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
 
1.法定权
企业规章与法律中赋予生产主管的其他权力,统称为法定权。如员工 反映的情况倘若生产主管能处理,就不必上报。此外如设备更新权、流程 改造权等也都属于法定权。
 
2.奖励权
倘若员工能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且取得了成绩,生产主管有权对其进行物质或精神方面的奖励,目的是激励取得成绩的员工争取做得更好;另外,及时奖励可以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更有效地带动团队成员积极主动地工作。
 
3.惩罚权
员工违规操作造成失误或不遵守组织纪律,就必须对其惩罚,重者可以停职甚至开除,轻者可以进行通报批评。
 
同是生产主管,为何有人能够一呼百应,而有人却使员工貌合神离, 口是心非?这便是非权力因素在起作用。非权力因素与生产主管的上述职位权力没有密切的联系,但却能有效地间接影响权力因素的运用。非权力因素包括专长与个人影响力。前者指懂技术、会管理;后者则是现代管理中着重强调的一种管理能力,指管理者依凭自身的人格魅力影响员工工作。
 
与高层管理不同,生产管理必须遵循“管理无小事”的原则,因此,生产主管必须严格做好管理的五项工作与五项内容,这是生产主管的义务。同时,生产主管也被赋予了一定的权力,生产主管可以利用这些权力,行使生产管理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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