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统一穿好工作服,劳保鞋,着装厂服要整洁。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二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早会须提前5 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
第三条 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架、打架,私自离岗,上班时间内禁止主动打电话,接听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生产线上。
第五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装配方法(如有好的建议可提出,论定后加以采取)。
第六条 员工在工作前应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了解作业动作及注意事项。
第七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
第八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调动,需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第九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十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十一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人员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人员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十二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十三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十四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是公物还是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罚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以上规定,全体员工必须熟读,并严格按照规定去做!若有人违反上述的任何一条,第一次,警告 第二次,按照所犯情节大小,做出相应的罚款!《罚款金额,跟据情节不同,分为20、50、100》。对不知悔改者,根据实际情况,调离本部门或结束合同!
注,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因情节严重,不在以上处罚范围类!以上规定,是根据装配车间实际情况所制定和员工手册不冲突,员工手册上的规定,全体员工也须遵守!
第二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早会须提前5 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
第三条 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架、打架,私自离岗,上班时间内禁止主动打电话,接听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生产线上。
第五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装配方法(如有好的建议可提出,论定后加以采取)。
第六条 员工在工作前应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了解作业动作及注意事项。
第七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
第八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调动,需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第九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十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十一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人员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人员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十二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十三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十四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是公物还是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罚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以上规定,全体员工必须熟读,并严格按照规定去做!若有人违反上述的任何一条,第一次,警告 第二次,按照所犯情节大小,做出相应的罚款!《罚款金额,跟据情节不同,分为20、50、100》。对不知悔改者,根据实际情况,调离本部门或结束合同!
注,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因情节严重,不在以上处罚范围类!以上规定,是根据装配车间实际情况所制定和员工手册不冲突,员工手册上的规定,全体员工也须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