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件批准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件批准程序,包括分供方量产前确认,和质量进行批准。并确保满足顾客要求,制特订本生产件批准控制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生产件批准及对分供方产品量产前和质量进行批准的各项活动。
3. 权责:
3.1 技术质量部:负责制定生产件批准(以下简称“PPAP”)计划;收集、整理和保存PPAP文件和资料。
3.2 供销部:负责联络顾客并了解其对生产件批准的要求。
3.3 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照PPAP计划提供所需资料或样品。
4. 工作程序:
4.1 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在首批产品发运前向顾客产品批准部门提交PPAP批准文件,除非顾客负责产品批准的部门放弃此项要求:
a.新产品或零件;
b.对以前提交产品或零件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时;
c.关于生产产品/零件编号的设计记录、技术规范或材料方面的工程更改。必要时,须评审和更新PPAP文件中所有适用的栏目,以反映生产过程的情况。PPAP文件中必须注明包含顾客负责产品批准部门准予放弃人员的姓名和日期。
4.2 下列任何设计和过程更改通知须提交给顾客产品批准部门(顾客可能因此会决定要求提交PPAP批准):
a.和以前批准过的产品或零件相比,使用了其它不同的结构或材料;
b.使用新的或改进的工装(易损工装除外)、模具、模型等,包括附加的或可替换用的工装;
c.对现有工装及设备进行翻新或重新布置之后进行生产;
d.把工装或设备转移到其它生产场所或新增的生产场所进行生产;
e.分承包方对零件、非等效材料或服务(如热处理、电镀)的更改,从而影响顾客的装配、形状、功能、耐久性能要求;#p#副标题#e#
f.工装在停止批量生产12个月或更长时间后重新投入生产;
g.涉及由内部制造或由分承包方制造的生产零件有关的产品或过程更改。这些零件会影响到销售产品的装配、形状、功能、性能和/或耐久性。另外,在提交顾客之前,公司必须就分承包方提出的任何申请,先达成一致。
h.试验/检验方法的更改----新技术的采用(不影响接受准则)。
4.3 由供销部负责与顾客联系生产件批准事宜。当顾客对生产件批准要求时,供销部将顾客的生产件批准程序及有关规定提交给项目策划小组,由技术质量部制定“PPAP计划表”,经总经理批准 后,将具体任务分配给各相关部门。该计划应包括任务的执行部门、项目负责人、完成期限。
4.4 各职能部门按PPAP计划完成相关任务。
4.5 各职能部门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或实样的正确性负责,并交技术质量部汇总。
4.6 供销部负责与顾客联系,并确定PPAP相关资料、实样和提交时间等
要求的提交顺序。
4.7 生产件被顾客批准后,本公司应确保其生产条件和工艺与生产件一致。
4.8 技术质量部应收集和整理本公司生产件批准的文件和资料(PPAP文件包),并存档。存档期限的最低求是产品在用期加一个日历年(必要时,可要求顾客提供),除非顾客另有特殊要求。
4.9 分承包方的生产件批淮:
4.9.1 对为本公司提供材料、零部件及协作加工的分承包方执行生产件批准。
4.9.2 分承包方应向本公司提交生产件样品、尺寸结果、材料试验结果、性能试验结果(适用时)、零件提交保证书。
4.9.3 对分承包方生产件的批准,由营销部会同工程部、品保部进行。
5. 相关文件
5.1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材料试验结果
6.2 性能试验结果
6.3 工艺设备调查表
6.4 供应商调查表
6.5 工装样件认可报告
6.6 生产件最终批准报告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件批准程序,包括分供方量产前确认,和质量进行批准。并确保满足顾客要求,制特订本生产件批准控制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生产件批准及对分供方产品量产前和质量进行批准的各项活动。
3. 权责:
3.1 技术质量部:负责制定生产件批准(以下简称“PPAP”)计划;收集、整理和保存PPAP文件和资料。
3.2 供销部:负责联络顾客并了解其对生产件批准的要求。
3.3 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照PPAP计划提供所需资料或样品。
4. 工作程序:
4.1 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在首批产品发运前向顾客产品批准部门提交PPAP批准文件,除非顾客负责产品批准的部门放弃此项要求:
a.新产品或零件;
b.对以前提交产品或零件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时;
c.关于生产产品/零件编号的设计记录、技术规范或材料方面的工程更改。必要时,须评审和更新PPAP文件中所有适用的栏目,以反映生产过程的情况。PPAP文件中必须注明包含顾客负责产品批准部门准予放弃人员的姓名和日期。
4.2 下列任何设计和过程更改通知须提交给顾客产品批准部门(顾客可能因此会决定要求提交PPAP批准):
a.和以前批准过的产品或零件相比,使用了其它不同的结构或材料;
b.使用新的或改进的工装(易损工装除外)、模具、模型等,包括附加的或可替换用的工装;
c.对现有工装及设备进行翻新或重新布置之后进行生产;
d.把工装或设备转移到其它生产场所或新增的生产场所进行生产;
e.分承包方对零件、非等效材料或服务(如热处理、电镀)的更改,从而影响顾客的装配、形状、功能、耐久性能要求;#p#副标题#e#
f.工装在停止批量生产12个月或更长时间后重新投入生产;
g.涉及由内部制造或由分承包方制造的生产零件有关的产品或过程更改。这些零件会影响到销售产品的装配、形状、功能、性能和/或耐久性。另外,在提交顾客之前,公司必须就分承包方提出的任何申请,先达成一致。
h.试验/检验方法的更改----新技术的采用(不影响接受准则)。
4.3 由供销部负责与顾客联系生产件批准事宜。当顾客对生产件批准要求时,供销部将顾客的生产件批准程序及有关规定提交给项目策划小组,由技术质量部制定“PPAP计划表”,经总经理批准 后,将具体任务分配给各相关部门。该计划应包括任务的执行部门、项目负责人、完成期限。
4.4 各职能部门按PPAP计划完成相关任务。
4.5 各职能部门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或实样的正确性负责,并交技术质量部汇总。
4.6 供销部负责与顾客联系,并确定PPAP相关资料、实样和提交时间等
要求的提交顺序。
4.7 生产件被顾客批准后,本公司应确保其生产条件和工艺与生产件一致。
4.8 技术质量部应收集和整理本公司生产件批准的文件和资料(PPAP文件包),并存档。存档期限的最低求是产品在用期加一个日历年(必要时,可要求顾客提供),除非顾客另有特殊要求。
4.9 分承包方的生产件批淮:
4.9.1 对为本公司提供材料、零部件及协作加工的分承包方执行生产件批准。
4.9.2 分承包方应向本公司提交生产件样品、尺寸结果、材料试验结果、性能试验结果(适用时)、零件提交保证书。
4.9.3 对分承包方生产件的批准,由营销部会同工程部、品保部进行。
5. 相关文件
5.1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材料试验结果
6.2 性能试验结果
6.3 工艺设备调查表
6.4 供应商调查表
6.5 工装样件认可报告
6.6 生产件最终批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