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范例
生管物控网以某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范例,用以说明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中的总则,生产技术的改进、引进与转让,工艺管理,样品管理,技术资料管理,技术管理组织等相关条文的具体内容。
一、总则
第—条 为搞好本厂技术工作,建立良好的技术活动秩序,开展科学实验和技术革新,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不断采用新技术、加快发展新品种,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产技术的改进、引进与转让
第二条 技术改进
生产主管向厂长(总经理)提出改进生产技术的方案,由厂长(总经理)对此研究并做出决定。
第三条 技术引进
当引进新技术时,技术与工艺科主要研究引进合同的原文,并要求承担引进工作的部门说明引进技术后成本与成果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技术转让
当向外部转让技术时,生产科要检查转让的内容,并与承担这项工作的部门分析转让的后果。
第五条 公开生产技术
1、当需要向社会公开本厂的生产技术时,必须把要公开的原稿交生产部主管审阅,经生产部主管批准后方可对外公开。
2、外来人员到厂参观学习时,必须征得生产部主管或厂长(总经理)的同意。
三、工艺管理
第六条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改型,必须按照先制定工艺文件、贯彻工艺文件,然后再投产的原则。
第七条 技术部门应该根据原料性质、新品种试验报告、工艺设计和产量平衡文件,提出各项工艺规程的初步意,送交技术主管批准。
第八条 工艺规程必须在投产前送交车间主任,对工艺规程必须详细复核,发现与实际不符或由于某些条件限制暂且不能执行的项目,应及时向技术科提出并协商解决。
第九条 车间主任及车间工艺员复核工艺规程后,应在工艺通知单上签字确认,严格执行该项规程,并将工艺规程及时下发到有关生产人员。
第十条 备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施行工艺文件,按工艺文件要求对产品进行检查,如不符合工艺要求,应及时向生产车间、工艺员反映,并检查分析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立案记录。
第十一条 在生产过程,发生工艺文件与实物不符,必须调整工艺时,应及时向技术科反映,不准随意更改和调整工艺文件。技术科调整好的工艺文件需经技术主管签字后,才能作为正式生产的依据。
第十二条 下达到生产车间已经确定的工艺文件,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如有损坏和丢失,查明原因后由技术科补发,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对工艺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不准随意涂改。
第十三条 对违反工艺文件或随意变更工艺文件造成经济损失的人员,应赔偿5%~10%的经济损失,对严重者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工艺员将工艺文件下达后,必须经常检查工艺执行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因工艺文件不要而造成大批严重事故者,工艺员应承担事故责任。
第十四条 办理工艺试验的备案手续
1、由提出工艺试验的部门填写工艺规程,一份送交技术科备案以便配合技术管理工作,其余部分送交与试验有关的部门或生产车间。
2、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大,以及影响上下道工序质量的工艺文件变更,须填写申请书,提交技术科审核,经技术主留批准,才可以进行变更。
第十五条 工艺规程变更的审批
1、在技术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工艺文件的编制与管理,并负责下达工艺要求。
2、生产车间工艺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贯彻工艺和技术服务,业务上受技术部指导。
3、未经工艺性审查的产品设计图样,不予编制工艺文件,不能投入生产。
4、在生产过程中,如果产品设计修改涉及工艺、材料变动时,都应该由有关工艺员会签。
5、生产车间的工艺路线(工艺流程)是指产品从投料到产成品生产所经过的路线。工艺路线由技术科提出。
6、产品工艺文件由技术科提出,并包含工艺卡、工艺守则和材料工艺定额资料。工艺文件要保证先进合理、正确无误、齐全成套、符合标准。
7、产品工艺文件由工艺员编制,技术主管审核,成套工艺由技术部主管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违犯工艺规程事故的处理
1、分析追查
严格工艺纪律,发动员工对违犯工艺规程的原因进行分析追查,并提出防范措,防止再次违犯。
2、做出处理
对于不遵守工艺规程,并造成差错事故的工作人员,无论是否造成了实际损失,一经发现,主管部门负责人应该及时到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分析,并找出事故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减少下道工序故报告单,送交技术科。
3、协商解决
对于影响车间生产质量的事故协商解决。
4、违犯工艺规程表现
下列情况应该作为违犯规程的事故来对待:
1、不按规定的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生产车间或科室擅自变更工艺规程。
2、技术科抄错工艺单、开错通知单。
3、工艺文件未经审定,工艺规程制定不合理,造成批量损失。
4、原料、涂染料、浆料的成分搭配错误。
5、化验室化验结果不准确,配料单开错。
对上述各项事故,应该由技术科及时向个人、车间、部门提,应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按情节轻重记事故一次。如果本人及部门隐瞒,被其他部门举报时,按情节轻重记违犯工艺规程一次,并取消本人或部门当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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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样品管理
第十七条 领取样品
1、取样品的人员,必须持有生产科开具的通知单,才能到生产车间领取。
2、对于送往省市、内外贸、商业部门的样品,应该到技术部门办理样品领取,由技术科负责发放。
第十八条 样品管理
1、设立样品室,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样品,并建立样品专账物相符。
2、对于本厂生产的新花色、新品种、新工艺样品,必须留存两套存档。
3、本厂样品和外来样品应分别保管。
4、每件样品必须有样品来源、生产日期、类型名称、厂号、品名及新花色、新工艺等简单情况。
5、本厂各部门需要样品时,必须履行相应的借用手续,并定出归还日期。发生丢失、污染应照价赔偿,不允许白行处理。
6、保证样品室干燥、卫生、防霉、防风、遮光。
五、技术资料管理
第十九条 内部所有中外文技术图书、期刊、杂志、工艺资料、设计底样都要及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和保管。在未登记前,不得借出使用。
第二十条 所有读者都应爱护技术图书,不准有污损、涂改、剪裁、损毁、卷折等情况。还书时,应当面检查,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或加倍罚款。
第二十一条 当外单位索取技术工艺资料时,应经技术主管同意,并报请厂长(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 产品的工艺资料,除保留样品外,应把经鉴定合格的工艺处方及技术工艺文件一起归档整理,登记造册。
第二十三条 存档资料应建账,保持账物相符、完整准确。如发现破,应及时修补复制。
六、技术管理组织
第二十四条 生产技术研究会的工作职责是对下列工作进行研究、协调:
1、不断提高、改进生产技术。
2、研究新产品与新的生产技术。
3、工程、质量、试验、管理上的各种问题。
4、生产技术的引进、技术研究成果的对外公布。
第二十五条 技术管理组织的构成
生产技术研究会的成员有生产部经理、副经理、生产主任、总经理、有关部门的经理。
第二十六条 组织的运行
对于定期的技术研究会,由生产部经理组织;临时性的技术研究会,由提出议题的部门负责人组织;事务性检查,由生产主任担任负责人。
第二十七条 会议时间
对于定期的技术研究会议,每月一次;临时性的技术研究会议,可随时召开。会议的召集人为生产部经理。
第二十八条 会议议题的决定
1、每月开会前十天,生产主管把会议议题和开会目的的具体记录下来,并向厂长(总经理)报告。
2、生产科主管要在开会前三天决定议题,并通知各委,同时附上相关的资料。
第二十九条 会议记录
本研究会的会议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七、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需经公司经营常务会议讨论,并由主管生产技术的副总经理决定。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一、总则
第—条 为搞好本厂技术工作,建立良好的技术活动秩序,开展科学实验和技术革新,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不断采用新技术、加快发展新品种,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产技术的改进、引进与转让
第二条 技术改进
生产主管向厂长(总经理)提出改进生产技术的方案,由厂长(总经理)对此研究并做出决定。
第三条 技术引进
当引进新技术时,技术与工艺科主要研究引进合同的原文,并要求承担引进工作的部门说明引进技术后成本与成果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技术转让
当向外部转让技术时,生产科要检查转让的内容,并与承担这项工作的部门分析转让的后果。
第五条 公开生产技术
1、当需要向社会公开本厂的生产技术时,必须把要公开的原稿交生产部主管审阅,经生产部主管批准后方可对外公开。
2、外来人员到厂参观学习时,必须征得生产部主管或厂长(总经理)的同意。
三、工艺管理
第六条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改型,必须按照先制定工艺文件、贯彻工艺文件,然后再投产的原则。
第七条 技术部门应该根据原料性质、新品种试验报告、工艺设计和产量平衡文件,提出各项工艺规程的初步意,送交技术主管批准。
第八条 工艺规程必须在投产前送交车间主任,对工艺规程必须详细复核,发现与实际不符或由于某些条件限制暂且不能执行的项目,应及时向技术科提出并协商解决。
第九条 车间主任及车间工艺员复核工艺规程后,应在工艺通知单上签字确认,严格执行该项规程,并将工艺规程及时下发到有关生产人员。
第十条 备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施行工艺文件,按工艺文件要求对产品进行检查,如不符合工艺要求,应及时向生产车间、工艺员反映,并检查分析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立案记录。
第十一条 在生产过程,发生工艺文件与实物不符,必须调整工艺时,应及时向技术科反映,不准随意更改和调整工艺文件。技术科调整好的工艺文件需经技术主管签字后,才能作为正式生产的依据。
第十二条 下达到生产车间已经确定的工艺文件,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如有损坏和丢失,查明原因后由技术科补发,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对工艺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不准随意涂改。
第十三条 对违反工艺文件或随意变更工艺文件造成经济损失的人员,应赔偿5%~10%的经济损失,对严重者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工艺员将工艺文件下达后,必须经常检查工艺执行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因工艺文件不要而造成大批严重事故者,工艺员应承担事故责任。
第十四条 办理工艺试验的备案手续
1、由提出工艺试验的部门填写工艺规程,一份送交技术科备案以便配合技术管理工作,其余部分送交与试验有关的部门或生产车间。
2、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大,以及影响上下道工序质量的工艺文件变更,须填写申请书,提交技术科审核,经技术主留批准,才可以进行变更。
第十五条 工艺规程变更的审批
1、在技术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工艺文件的编制与管理,并负责下达工艺要求。
2、生产车间工艺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贯彻工艺和技术服务,业务上受技术部指导。
3、未经工艺性审查的产品设计图样,不予编制工艺文件,不能投入生产。
4、在生产过程中,如果产品设计修改涉及工艺、材料变动时,都应该由有关工艺员会签。
5、生产车间的工艺路线(工艺流程)是指产品从投料到产成品生产所经过的路线。工艺路线由技术科提出。
6、产品工艺文件由技术科提出,并包含工艺卡、工艺守则和材料工艺定额资料。工艺文件要保证先进合理、正确无误、齐全成套、符合标准。
7、产品工艺文件由工艺员编制,技术主管审核,成套工艺由技术部主管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违犯工艺规程事故的处理
1、分析追查
严格工艺纪律,发动员工对违犯工艺规程的原因进行分析追查,并提出防范措,防止再次违犯。
2、做出处理
对于不遵守工艺规程,并造成差错事故的工作人员,无论是否造成了实际损失,一经发现,主管部门负责人应该及时到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分析,并找出事故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减少下道工序故报告单,送交技术科。
3、协商解决
对于影响车间生产质量的事故协商解决。
4、违犯工艺规程表现
下列情况应该作为违犯规程的事故来对待:
1、不按规定的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生产车间或科室擅自变更工艺规程。
2、技术科抄错工艺单、开错通知单。
3、工艺文件未经审定,工艺规程制定不合理,造成批量损失。
4、原料、涂染料、浆料的成分搭配错误。
5、化验室化验结果不准确,配料单开错。
对上述各项事故,应该由技术科及时向个人、车间、部门提,应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按情节轻重记事故一次。如果本人及部门隐瞒,被其他部门举报时,按情节轻重记违犯工艺规程一次,并取消本人或部门当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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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样品管理
第十七条 领取样品
1、取样品的人员,必须持有生产科开具的通知单,才能到生产车间领取。
2、对于送往省市、内外贸、商业部门的样品,应该到技术部门办理样品领取,由技术科负责发放。
第十八条 样品管理
1、设立样品室,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样品,并建立样品专账物相符。
2、对于本厂生产的新花色、新品种、新工艺样品,必须留存两套存档。
3、本厂样品和外来样品应分别保管。
4、每件样品必须有样品来源、生产日期、类型名称、厂号、品名及新花色、新工艺等简单情况。
5、本厂各部门需要样品时,必须履行相应的借用手续,并定出归还日期。发生丢失、污染应照价赔偿,不允许白行处理。
6、保证样品室干燥、卫生、防霉、防风、遮光。
五、技术资料管理
第十九条 内部所有中外文技术图书、期刊、杂志、工艺资料、设计底样都要及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和保管。在未登记前,不得借出使用。
第二十条 所有读者都应爱护技术图书,不准有污损、涂改、剪裁、损毁、卷折等情况。还书时,应当面检查,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或加倍罚款。
第二十一条 当外单位索取技术工艺资料时,应经技术主管同意,并报请厂长(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 产品的工艺资料,除保留样品外,应把经鉴定合格的工艺处方及技术工艺文件一起归档整理,登记造册。
第二十三条 存档资料应建账,保持账物相符、完整准确。如发现破,应及时修补复制。
六、技术管理组织
第二十四条 生产技术研究会的工作职责是对下列工作进行研究、协调:
1、不断提高、改进生产技术。
2、研究新产品与新的生产技术。
3、工程、质量、试验、管理上的各种问题。
4、生产技术的引进、技术研究成果的对外公布。
第二十五条 技术管理组织的构成
生产技术研究会的成员有生产部经理、副经理、生产主任、总经理、有关部门的经理。
第二十六条 组织的运行
对于定期的技术研究会,由生产部经理组织;临时性的技术研究会,由提出议题的部门负责人组织;事务性检查,由生产主任担任负责人。
第二十七条 会议时间
对于定期的技术研究会议,每月一次;临时性的技术研究会议,可随时召开。会议的召集人为生产部经理。
第二十八条 会议议题的决定
1、每月开会前十天,生产主管把会议议题和开会目的的具体记录下来,并向厂长(总经理)报告。
2、生产科主管要在开会前三天决定议题,并通知各委,同时附上相关的资料。
第二十九条 会议记录
本研究会的会议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七、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需经公司经营常务会议讨论,并由主管生产技术的副总经理决定。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