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考核的三个步骤
通过对供应商的日常交货情况进行统计,并对交换质量进行评判,从而区分出A级、B级、C级、D级供应商。如果是A级供应商便可加大订货量;如果是D级供应商,则应以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方法来管理供应商,以此来刺激供应商提高交货的质量。
一、考核项目
通常从价格、品质、交货期交量和配合度(服务)几个方面来考核供应商,并按百分制的形式来计算得分。至于如何配分,各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二、供应商评分
为了管理和运算的方便,在总体评分架构上,一般都采用设定总分为100分,各主项的权重(或称比重)用百分比来设定的方法,如下图所示。
进料检验供应商总评分,应先设定交货品质评分、配合状况评分、管理体系评分、其他项目评分的权重(或称比重),然后在计算评分时,按各项的得分状况加权计总评分。其计算公式为:
总评分=(交货品质评分×交货品质权重)+(配合状况评分×配合状况权重)+(管理体系评分×管理体系权重)+(其他项目评分×其他项目权重)例:对某供应商评分的评分主架构和比重如下图所示:
现有交货品质评分85分(总分100分),配合状况评分90分(总分100分),管理体系评分80分(总分100分),其他项目评分85分(总分为100分),则该供应商总评分计算为:
总评分=85×60%+90×10%+80×15%+85×15%
=51+9+12+12.75
=84.75(分)
#p#副标题#e#
三、考核结果处理
采购方依据评价考核的结果,给子供应商升级或降级的处分,并根据采购策略的考虑,对合格、优良的供应商应予优先议价、优先承揽的奖励,对不符合标准的供应商予以拒绝往来的处分。考核结果处理主要有以下三点。
1、奖励
(1)评选绩优者,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评选绩优者,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承兑期
(3)对于推行改善成果显著者,给予奖励
(4)颁奖
(5)聚餐
2、资格重估
发生下列事项时,供应商的资格应重估(亦为“追踪”调查的范围):
(1)供应商已修改其制程、改用原料、改装设备或停止生产某一产品而以另一新品取代,声称性能相同甚或改进者,或变更料号者,均应于更改之前书面通知本公司
(2)拟采购项目的规格或要求事项,已有修正或补充,且足以影响产品的性能者
(3)对采购的货品能否符合本公司原先设计的性能与规格颇表怀疑者
3、取消供应商资格
(1)发现某零件或供应商服务的品质或交货行为不合标准时,可随时对该供应商的资格作调查,并改善缺失;如无法改善则可提出淘汰的申请(零组件审核申请表),征询各单位意见,确定后,填合格供应商名册,在名单中降级或取消该供应商资格
(2)供应商资格,分为取消某特定材料的某一供应商资格,或完全取消该供应商对本公司销售的权利两种方式。若完全取消,则将其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册(简称黑名单)内,在一年内不再予以审核。不合格供应商名册由采购部负责维护更新,并分发给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