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询价采购?
所谓询价采购是指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采购法》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这就是询价采购。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在货比三家或货比多家相对简单而又快捷,不允许供应商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等等;都该严格规范,具体应从以下四点入手:
一、在邀请报价的供应商数量上,应至少有三家或者三家以上;就这一规定而言对所选供应商要在符合条件、标准的情况下才能定数,不能降低条件、标准;不得人为指定供应商或有其他不规范的“达数应符式”选定供应商;在被询价供应商的确定上,要杜绝凭感觉、凭关系现象;要坚持统一标准,科学化运作。
二、只允许供应商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这适用于采购现成的而并非按采购要求的特定规格、特别制造或提供的标准化货物,货源丰富且价格弹性变化不大的采购项目;在询价采购实践中,存在着与采购等有串通现象,报出的价格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性;甚至出现有特殊的供应商报价后又更改的不良倾向。所以,这就要求询价小组一定要规范供应商的报价,坚持依法规定一次性报价;没有更改的机会,切防相互之的勾结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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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定被询价供应商名单,要从严把握;询价小组首先要根椐采购要求,制定被询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重点考察供应商的品种、信誉、售后服务网点等;然后视资质等条件确定供应商名单,并以公平的方式从中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作为被询价的对象;最后向这些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通知书中应载明采购要求、价格构成、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报价截止时间等事项)。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要在依法、科学、规范化地情况下进行。
1、询价小组完成询价工作后,要形成询价报告,提交给采购人;
2、采购人要依法、科学、规范化地进行供应商的成交确定;
3、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必须严格执行事先确定的成交供应商评定标准;
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要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