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加工合同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1.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2.乙方须接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3.乙方所交的加工品直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4.材料由 方负责。
5.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 。
6.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MIL-STD-105E,正常检验,二级检验水准。一次抽样计划,AQL为严重 ,一般 ,轻微 。
7.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凋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品质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7.1 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变部分总价,处 违约金。
7.2 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 违约金。
7.3 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 违约金。
7.4 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8.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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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10.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 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 奖励金。
11.试用厂商的试用期间为三个月,每月接受甲方外包品质管理检查一次,试用期满,视其考核评分到达70分以上者,才能正式成为甲方的加工厂商。
12.加工厂商每月接受甲方外包品质管理检查一次,每月考核1.品质,2.交货期,3.价格这三项,每年总考核一次,划分等级。
13.付款条件: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 。
14.乙方应找(乙方资本额两倍)殷实铺保连带保证乙方履行本约。
甲方: (签章)
地址:
电话:
乙方: (签章)
乙方连带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