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作业指导

zmay16年前 (2008-11-20)采购管理353

1.目的:对采购作业进行指导,使采购作业有序进行。

2.范围:公司国内物料采购作业。

3.请购:
  3.1 各项生产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的请购部门为生产与物料控制部(PMC部)。
  3.2 请购单的开具与呈交:
    3.2.1 请购人员依存量管制基准、用料预算,库存情况计算出请购数量,并填写请购清单,根据请购清单开具请购单。
    3.2.2 请购单应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等。
    3.2.3 请购单经主管审核后依请购核定权限呈送采购部门。
    3.2.4 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统购材料,请购部门应以请购单附表,一单多品种的方式,提出请购。
    3.2.5 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于请购单的“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并加盖“紧急采购”章。
    3.2.6 庶务用品由物料控制部按月依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提出请购。
  3.3 免开请购单部分
    3.3.1 总务用品由总务部门开具“总务用品请购单”办理,其办法另订,列举如下:
       A.食堂厨具、耗用品及食品等。
       B.宿舍用品,
       c.贺奠用物品:花圈、花篮、礼物等。
       D.招待用品:饮料、香烟等。
       E.书籍、杂志、报刊、名片、文具等。
       F.各类单据。
    3.3.2 零星采购及小额零星采购材料项目。#p#副标题#e#
  3.4 国内请购核定权限。
    3.4.1 计划内生产物料:
       A.请购金额预估在5元以下者,由主管核定。
       B.请购金额预估在5万元至20万元者,由经理核定。
       C.请购金额预估在20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定。
    3.4.2 非计划用料及固定资产:
       D.请购金额预怙在5000元以下者,由主管核定。
       E.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至3万元者,由经理核定。
       F.请购金额预估在3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定。
  3.5 国外采购:
    3.5.1 请购金额预在10万(含)元以下者,由经理核定。
    3.5.2 请购金额预估在10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定。

4.采购。
  4.1 采购部门的划分:
    4.1.1 国内采购:由国内采购部负责办理。
    4.1.2 国外采购:由国外采购部负责办理。
    4.1.3 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总经理可直接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专案用料,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办理采购作业。
  4.2 采购方式: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4.2.1 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4.2.2 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p#副标题#e#
  4.3 询价、比价、议价:
    4.3.1 采购人员接到请购单后应依物料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需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4.3.2 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人员应附资料并于请购单上注明,经主管核发后,知会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核。
    4.3.3 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采购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或面议等方式向厂商议价。
    4.3.4 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采购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接正常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4.4 核定:采购人员询价完成后,于请购单详细填写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定权限呈核。
  4.5 订购:
    4.5.1 采购人员接到经核定的请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向厂商订购,并以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于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
    4.5.2 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人员应于请购单上分批送货一栏填写分各批次数量。
    4.5.3 采购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于请购单上注明暂借款采购,以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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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进度控制
  5.1 国内采购部门应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5.2 采购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处理单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主管核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依请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

6.整理付款。
  6.1 物料控制部门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请购单连同进货验收单送采购部门,经与发票核对无误,于第二日前由主管核章后进会计部门。
  6.2 会计部门应按付款管理规定办妥付款手续。如为分批收料者,请购单的会计联须于第一批收料后送会计部门。
  6.3 短交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6.4 超交应经主管核示后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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