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跟催规划
物料跟催规划如下:
一、一般的监管
物控人员下订单或签订合约时,就应决定监管的方法。倘若采购的物料为非重要的,则仅作一般的监管便已足够,通常仅须注意是否确能按规定时间收到检验报表。有时可用电话查询实际进度。但若采购的物料较为重要,可能影响企业的营运,则应考虑另作周密的监视。
物控人员要了解实际进度,亦可分别从各项来源获知供应商的进度资料。
如供应商的制程管制的资料、生产汇报中所得资料、直接访问供应商工厂所见,或供应商依规定送交的定期进度报表等。
二、预定进度时程
倘若认为必要,物控人员可在订单或合约中明确规定,供应商应编制预定时程表。此项规定,可在报价说明中,或招标须知中载明,并应明定于订单或合约中。所谓预定时程进度表,应包括全部筹划供应作业的时程,例如企划作业、设计作业、采购作业、工厂能量扩充、工具准备、组件制造、次装配作业、决装配作业、完工试验及装箱交运等全部过程。此外,应明确规定供应商必须编制实际进度表,将预估进度并列对照,并说明延误原因及改进措施。
三、工厂实地查证
对于重要物料的采购,除要求供应商按期递送进度表外,尚应实地前往供应商工厂访问查证。此项查证,应明订于合约或订单内,必要时得派专人驻厂监管。
四、买卖双方信息的沟通
买卖双方可建立统一的沟通系统,使买方的需要一有变动,立即可通知卖方,卖方的供应一有问题,亦可随时通知买方,交流适时问题,即能顺利解决。
五、特案的处理
有些特殊性的采购案,如建筑工程,以及其他一次性的重大采购案等,可用各种标准化的程序管制,如所谓甘特表(Gantt chart)、计划评核术(PERT)、关键路径法(CPM)等方法,来进行催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