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仓储管理细则
规范仓储管理,使仓库存储的各种物料均能达到帐物相符、合理摆放,特制定本细则。
一、仓储管理人员的工作制度
1、仓储管理员应负责整理仓库物品的进出货、储存、保管、验收及财务报表的登录等工作。
2、仓库物料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此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3、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物品存仓。
4、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严禁库内会客及其他部门职工围聚闲聊。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将仓库物料试用、试看。
6、仓库内严禁烟火,配置的消防器材仓管人员应会使用,并定期接受行政管理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7、仓管人员对物料进、出仓,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帐、物、卡相符,经常核对,定期盘点,并应随时接受单位主管和财务部门人员的抽点。
8、每月仓库盘点一次,检查货物实存,货卡结存数,物料明细账余额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终,会同财务部共同办理总盘存,并填具盘存报告表及分析盈亏原因。
9、仓库物料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应及时上报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仓管人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10、保管的物料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总成物料一律不准拆零件发,特殊情况应经主管批准。
11、仓管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12、实施电脑化后,“物料盘点表”由电脑制表。仓管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二、物料入库验收工作规定
1、物料入库,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料名称、数量是否一致,然后进入待检区。
2、物料进入仓库待检区后,及时通知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物料不得进入货位,更不得投入使用。
3、属外观等易识别性质检验的物料,验收于收料后一日内完成。
4、属化学或物理检验的物料,检验部门于收件后三日内完成。
5、对于必须试用才能实施检验的,一般不得超过七天。
6、紧急物料入库时,若仓库尚未收到请购单,收料人应先询问生产计划部,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
7、物料验收合格后,仓管人员方能开具入库单,财务部对无入库单的物料报销单据拒绝受理。
8、对检验出的不合格品,隔离堆放,并要有明显的标签(状态卡),以示区别,经主管核实后确定处理办法,直至通知采购员或供货单位,办理退货。
9、检验时发现的质量以外问题,如品名、规格、数量不符及不成套,不齐全等现象,接收人员立即采取相应处理,不得拖延。
10、外购件(标准件、常规工具等)的验收,由仓管人员按实物核对品名、规格、数量、合格证明资料等点验。
三、仓库物料存放保管规定
1、对存放物料,应做好防湿、防尘、防霉、防蛀工作,对易碎和易坏品要格外小心存放,对危险品进行单独存放。
2、存放品应便于计数和检查,推行五五堆放,根据物料的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同类物料集中存放同一场所,摆放时注意取拿方向一致。
4、厚重品置于下方,轻薄品置于上方,出库频率高的放于出口附近。
5、各种物料存放堆之间要留有足够的通道,方便搬运操作。
6、充分考虑物料的自重,以免压损其它物料,堆放稳固避免发生塌落事故。
7、在货架上存放的物品,其形状、尺寸应与货架相适宜,小物品应尽量放于抽屉式货箱中,各类少量物品应尽量组合存放,便于查找。
8、每种物料在货位上设“进出存货卡”,物料出、入仓应在货卡上登记,并给出存货数,与物料明细帐的余额相符。
四、仓储物料保管、养护的基本规则
保管养护是保存、管理、保养和防护的简称,物料保管养护的基本要求是做到“三化”和“四保”,即做到仓库规范化、存放系列化、养护经常化和保质、保量、保急用、保安全。
物料保管养护的基本规范如下:
1、危险品(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害、有毒及放射性物质等)必须设专库分别存放,标志明显、有齐全的防燃烧、防爆炸措施,并设有专人进行多级管理,配合安全部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2、精密仪器仪表,稀有金属和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应轻拿轻放不可撞击,最好设置和采取防盗措施,入柜加锁和加封
3、金属材料及其制品要预防锈蚀,防止受潮,避免与酸、碱、盐等化学物质接触,防腐蚀的主要方法是涂油防锈和气象防锈,可使用防锈油和气象缓蚀剂,在意外发生锈蚀时,要立即进行除锈,除锈有人工、机械和化学三种方法,以制止锈蚀的发展。
4、电力器材及电工产品,应存放在干燥处,注意通风、防止受潮,避免相撞和震动,绝缘导体物料应严防光热与受潮,不与酸、碱等化学品接触。
5、化工物料尤其是挥发性强的化学品,应密封存放;酸类化工物料应在干燥通风,不与水接触的库房保管,感光的化学品应避免光热,并注意失效期,易自燃的化学品库应有良好的通风装置。
6、燃料、油料、易熔物料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其容器不应与引火物、自燃物接近。挥发性物料应注意密封防止渗漏,并应根据不同类别在容器上涂上色别,并将色别说明悬挂在物料附近醒目处,以防止混用。
7、高分子材料与制品(如塑料、橡胶及合成纤维等),要防止发生强度下降、失光和龟裂等老化变质现象,并注意其环境因素的影响,如日照,热、氧和臭氧,水和相对湿度等。
8、纺织品、化纤、皮革等,要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潮防霉应从研究环境因素对微生物的影响入手,采取降低及至破坏微生物生命活动的措施,如控制仓库内的温度和调整环境气体成分,防虫可采用化学药物杀虫,灭鼠可采用器械捕杀和毒铒诱杀等措施。
9、有储存期限的物料,应有明显标志,按出厂期入库分别存放,坚持先期先发,超期及时处理。
10、备品备件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重要物资,设专人管理,单独设库,并须有完整的、科学的保管养护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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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物料领用、发放审批规定
1、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写“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要有发料人、领用人、审批人的签字,缺一不可。
2、仓管人员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3、各部门领用材料时,领料人员应严格按照领料单上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不准在领料单上作任何更改,如填写错误必须重写,对不符合规定的领料单,仓库有权拒发。
4、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一律由生产计划部主管批准,属于赠送物品需经厂长批准后,方可领取。
5、办公用品及器材的领用,由行政管理部审批后,由车间、部门统一领取,每月规定为15日和25日领用,领取后应作登记,归口管理。
6、维护材料(包括设备配件)的领用,由技术质量部审批,以便设备资料的记录,存档。
7、生产用原材料,由生产作业部主管审批。
8、属于劳保用品,一律按照行政管理部制定的规定执行,领用超出规定范围的,需经行政管理部审批。
9、属于生产工具的领用,由生产作业部主管审批,领用后应作登记,建立工具卡,归口管理。
10、凡是属于生产借出的物料(包括展品,试用样品等),均应严格控制,除把住审批关外,仓管人员还应规定借用期并按时收回。
六、物料入库管理规定
1、外购物料(不包括外购原材料和受控商品等)到达后,由仓管人员填制“收料单”一式二份(经双方交接人员签字后的收料单,一联由仓库留底,一联交送货人员作为依据),仓管人员根据“收料单”填写的供方名称、品名、规格、数量、合格证明资料等,将实物点验,并根据点验结果如实填制“物料入库单”,做到货、单相符,登录仓库实物账和货物进出卡上,然后把物品入库。
2、企业自身生产的成品(半成品)入库,需有质量管理部门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证明资料,由专人送交仓库,仓管人员填制“收料单”双方核对无误后须在单上签名,签名后的收料单一联由仓库作为“入库单和登录实物帐的依据,一联交生产作业部门作产量统计依据。
3、委托加工材料和产品加工完工后的入库手续,按外购件入库手续办理,但在“入库单”上标注质量检验单号,需检验人员签字,方认可为有效。
4、因生产需要而直接进入生产部门的外购件和外协件,应同时办理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以准确反映企业的物流量。
5、来料加工客户所提供的材料,按外购件入库办理手续,不登记仓库实物账,但需另设“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以作备查。
6、生产作业部门退库应填制红字领料单,并在备注栏内详细说明原因,如在月底的退料,则在办理退料手续同时办理下月领料手续。
7、对于物料验收入库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不符合采购计划、请购单、合格供方和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现象,仓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其程序报告生产计划部,技术质量部、财务部和企业主管领导处理。
七、物料出库管理规定
1、企业仓库的一切物料对外发放,一律凭盖有财务专用章和有关人员签章的提货单,由企业的业务员办理出库手续。仓管人员根据提货单注明业务承办人,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帐的依据,一联由仓管人员定期交财务部。
2、生产作业部门领用原辅材料、工具等物料,仓管人员凭生产作业计划单的用料定额和部门主管签具的领料单配好后发放,仓管人员和领料人均须在领料单上签名,领料单一联由领用部门作为物料消耗的参考依据,一联交财务部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帐的依据。
3、发往外单位委托加工的材料,应同样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出库单上注明,并设置“发外加工登记簿”进行登记。
4、来料加工客户所提供的材料在使用时,应类比生产作业部门领用办理出库手续,并须在领料单上注明,且不登记实物账,而是在“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5、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仓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其程序报告业务部门、生产计划部、财务部和企业分管领导处理。
6、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从原材料仓库领出的不合格品,应有生产作业部检验,作业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来仓库调换,(调换的产品必须是与外协单位有约定可调换的品种,在此之前请车间负责外协的人员,列出能调换产品的清单给仓库备案)。
7、对销售人员销售出去的退回原材料(如:控温仪等),必须经过检验员检验,技术质量部审核认定后到仓库调换,如属本厂不能确定的产品,将由销售人员调换时写借条,来仓库办手续,等到该产品从外协调换后,退回借条,不能调换的由销售员与分管领导协商解决。
八、物料退库及库存盘点管理规定
凡用料部门领出的,账上已核销,实际未使用的物料必须及时退库,这是消除账外材料、冲减生产成本加速物资周转和加强经济核算的重要措施。
1、物料退库的范围和规则如下:
①生产余料如不继续使用,应及时退库;
②工程余料或因项目计划调整,设计变更不再需用的物料,应于工程竣工后10日内退库;
③专用物料互相挪用的必须重新办理领、退料手续;
④物料发放过程中的错领、错发的物资必须退库;
⑤生产作业部门周转小仓库多余和积压物料必须退库;
⑥生产的残料、拆卸报废设备和拆除工程临时设施的旧料中有利用价值部分,应及时退库。
⑦仓库对退库物料应进行验收,对退库物料的质量应有质检员或质检部门的认定并签字,质量完好的新品按领出价入账。有利用价值的残旧料按质定价收入仓库。
2、库存物料盘点
库存物料盘点又称盘库,即用清点、过称和对账等方法。检查仓库实存物料的数量和情况。盘点的主要内容是:查清物料实际库存量和帐、卡是否相符;查明物料发生盈亏的原因;查明物料的质量状况;查明有无超过储存期限的物料等。其目的在于:把握库存物料的状态,保证账、卡、物相符,以便更好地管理和利用物料。
可供选用的库存物料盘点方法主要有:
①动态盘点法(亦称永续盘点法):即在物资发生出入库业务时就随之清点物料余额,并与保管卡片记录的数额进行核对,这种盘点方法的好处是:可以随时知道各种物料的正确存量,盘点工作量少。
②循环盘点法:即按照物料的先后次序,有计划地对库存物料不断地循环进行盘点,也就是仓管人员按计划每天都盘点一定量的在库物料,直到把全部库存物料盘点完毕后,再开始下一轮盘点,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节省人力、经济、方便。
③重点盘点法:即对进出频率高的或者易损耗的或者价值昂贵的物料经常进行盘点的方法,其目的是:控制重点物料的动态,严防发生业务差错。
④全面盘点法(亦称定期盘点法):即对在库保管的全部物料,按照规定的日期全面进行研究清点的方法,全面盘点常在月末、季末、年终定期进行,其目的是:准确掌握物料变动的情况,做到账、卡、物相符,便于及时处理超储、呆滞物料,节约流动资金。
九、呆滞物料管理规定
1、仓管人员应在每月10日前,对库存的物料中最近6个月无异动(异动的依据以配料及领料单为准)或异动数量未超过库存量的10%,列出“6个月无异动滞料单”,一式三联,送生产计划部。
2、生产计划部接获“6个月无异动滞料单”后,应组织由生产作业部门、技术质量部、财务部追查滞存(6个月无异动)原因及拟订处理方式与期限,并呈厂长核准。
①对产生的原因应作具体说明;
②对拟处理方式应做出:转用、出售、交换、拆用、报废等处理意见。
3、财务部接获核准的“6个月无异动滞料单”后,应立即于材料账上注明为滞料及填写处理方式。
4、对滞料属于“出售、交换”方式处理的,由生产计划部负责处理,
5、对滞料属于“转用、拆用”方式处理的,由技术质量部负责处理。
6、对滞料属于“报废”方式处理的,应由厂长批准交于相关废品处理部门负责处理。
7、拟以各种方法处理的滞料,应由处理部门依照管理规定准则的核决权限签准处理,仓管人员根据核准处理办法开具领料单及入库单。
8、对进行处理的滞料,仓管人员应同样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进出库单上注明,并设置“滞料处理登记簿”进行登记。
一、仓储管理人员的工作制度
1、仓储管理员应负责整理仓库物品的进出货、储存、保管、验收及财务报表的登录等工作。
2、仓库物料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此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3、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物品存仓。
4、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严禁库内会客及其他部门职工围聚闲聊。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将仓库物料试用、试看。
6、仓库内严禁烟火,配置的消防器材仓管人员应会使用,并定期接受行政管理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7、仓管人员对物料进、出仓,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帐、物、卡相符,经常核对,定期盘点,并应随时接受单位主管和财务部门人员的抽点。
8、每月仓库盘点一次,检查货物实存,货卡结存数,物料明细账余额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终,会同财务部共同办理总盘存,并填具盘存报告表及分析盈亏原因。
9、仓库物料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应及时上报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仓管人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10、保管的物料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总成物料一律不准拆零件发,特殊情况应经主管批准。
11、仓管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12、实施电脑化后,“物料盘点表”由电脑制表。仓管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二、物料入库验收工作规定
1、物料入库,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料名称、数量是否一致,然后进入待检区。
2、物料进入仓库待检区后,及时通知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物料不得进入货位,更不得投入使用。
3、属外观等易识别性质检验的物料,验收于收料后一日内完成。
4、属化学或物理检验的物料,检验部门于收件后三日内完成。
5、对于必须试用才能实施检验的,一般不得超过七天。
6、紧急物料入库时,若仓库尚未收到请购单,收料人应先询问生产计划部,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
7、物料验收合格后,仓管人员方能开具入库单,财务部对无入库单的物料报销单据拒绝受理。
8、对检验出的不合格品,隔离堆放,并要有明显的标签(状态卡),以示区别,经主管核实后确定处理办法,直至通知采购员或供货单位,办理退货。
9、检验时发现的质量以外问题,如品名、规格、数量不符及不成套,不齐全等现象,接收人员立即采取相应处理,不得拖延。
10、外购件(标准件、常规工具等)的验收,由仓管人员按实物核对品名、规格、数量、合格证明资料等点验。
三、仓库物料存放保管规定
1、对存放物料,应做好防湿、防尘、防霉、防蛀工作,对易碎和易坏品要格外小心存放,对危险品进行单独存放。
2、存放品应便于计数和检查,推行五五堆放,根据物料的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同类物料集中存放同一场所,摆放时注意取拿方向一致。
4、厚重品置于下方,轻薄品置于上方,出库频率高的放于出口附近。
5、各种物料存放堆之间要留有足够的通道,方便搬运操作。
6、充分考虑物料的自重,以免压损其它物料,堆放稳固避免发生塌落事故。
7、在货架上存放的物品,其形状、尺寸应与货架相适宜,小物品应尽量放于抽屉式货箱中,各类少量物品应尽量组合存放,便于查找。
8、每种物料在货位上设“进出存货卡”,物料出、入仓应在货卡上登记,并给出存货数,与物料明细帐的余额相符。
四、仓储物料保管、养护的基本规则
保管养护是保存、管理、保养和防护的简称,物料保管养护的基本要求是做到“三化”和“四保”,即做到仓库规范化、存放系列化、养护经常化和保质、保量、保急用、保安全。
物料保管养护的基本规范如下:
1、危险品(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害、有毒及放射性物质等)必须设专库分别存放,标志明显、有齐全的防燃烧、防爆炸措施,并设有专人进行多级管理,配合安全部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2、精密仪器仪表,稀有金属和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应轻拿轻放不可撞击,最好设置和采取防盗措施,入柜加锁和加封
3、金属材料及其制品要预防锈蚀,防止受潮,避免与酸、碱、盐等化学物质接触,防腐蚀的主要方法是涂油防锈和气象防锈,可使用防锈油和气象缓蚀剂,在意外发生锈蚀时,要立即进行除锈,除锈有人工、机械和化学三种方法,以制止锈蚀的发展。
4、电力器材及电工产品,应存放在干燥处,注意通风、防止受潮,避免相撞和震动,绝缘导体物料应严防光热与受潮,不与酸、碱等化学品接触。
5、化工物料尤其是挥发性强的化学品,应密封存放;酸类化工物料应在干燥通风,不与水接触的库房保管,感光的化学品应避免光热,并注意失效期,易自燃的化学品库应有良好的通风装置。
6、燃料、油料、易熔物料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其容器不应与引火物、自燃物接近。挥发性物料应注意密封防止渗漏,并应根据不同类别在容器上涂上色别,并将色别说明悬挂在物料附近醒目处,以防止混用。
7、高分子材料与制品(如塑料、橡胶及合成纤维等),要防止发生强度下降、失光和龟裂等老化变质现象,并注意其环境因素的影响,如日照,热、氧和臭氧,水和相对湿度等。
8、纺织品、化纤、皮革等,要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潮防霉应从研究环境因素对微生物的影响入手,采取降低及至破坏微生物生命活动的措施,如控制仓库内的温度和调整环境气体成分,防虫可采用化学药物杀虫,灭鼠可采用器械捕杀和毒铒诱杀等措施。
9、有储存期限的物料,应有明显标志,按出厂期入库分别存放,坚持先期先发,超期及时处理。
10、备品备件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重要物资,设专人管理,单独设库,并须有完整的、科学的保管养护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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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物料领用、发放审批规定
1、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写“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要有发料人、领用人、审批人的签字,缺一不可。
2、仓管人员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3、各部门领用材料时,领料人员应严格按照领料单上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不准在领料单上作任何更改,如填写错误必须重写,对不符合规定的领料单,仓库有权拒发。
4、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一律由生产计划部主管批准,属于赠送物品需经厂长批准后,方可领取。
5、办公用品及器材的领用,由行政管理部审批后,由车间、部门统一领取,每月规定为15日和25日领用,领取后应作登记,归口管理。
6、维护材料(包括设备配件)的领用,由技术质量部审批,以便设备资料的记录,存档。
7、生产用原材料,由生产作业部主管审批。
8、属于劳保用品,一律按照行政管理部制定的规定执行,领用超出规定范围的,需经行政管理部审批。
9、属于生产工具的领用,由生产作业部主管审批,领用后应作登记,建立工具卡,归口管理。
10、凡是属于生产借出的物料(包括展品,试用样品等),均应严格控制,除把住审批关外,仓管人员还应规定借用期并按时收回。
六、物料入库管理规定
1、外购物料(不包括外购原材料和受控商品等)到达后,由仓管人员填制“收料单”一式二份(经双方交接人员签字后的收料单,一联由仓库留底,一联交送货人员作为依据),仓管人员根据“收料单”填写的供方名称、品名、规格、数量、合格证明资料等,将实物点验,并根据点验结果如实填制“物料入库单”,做到货、单相符,登录仓库实物账和货物进出卡上,然后把物品入库。
2、企业自身生产的成品(半成品)入库,需有质量管理部门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证明资料,由专人送交仓库,仓管人员填制“收料单”双方核对无误后须在单上签名,签名后的收料单一联由仓库作为“入库单和登录实物帐的依据,一联交生产作业部门作产量统计依据。
3、委托加工材料和产品加工完工后的入库手续,按外购件入库手续办理,但在“入库单”上标注质量检验单号,需检验人员签字,方认可为有效。
4、因生产需要而直接进入生产部门的外购件和外协件,应同时办理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以准确反映企业的物流量。
5、来料加工客户所提供的材料,按外购件入库办理手续,不登记仓库实物账,但需另设“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以作备查。
6、生产作业部门退库应填制红字领料单,并在备注栏内详细说明原因,如在月底的退料,则在办理退料手续同时办理下月领料手续。
7、对于物料验收入库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不符合采购计划、请购单、合格供方和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现象,仓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其程序报告生产计划部,技术质量部、财务部和企业主管领导处理。
七、物料出库管理规定
1、企业仓库的一切物料对外发放,一律凭盖有财务专用章和有关人员签章的提货单,由企业的业务员办理出库手续。仓管人员根据提货单注明业务承办人,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帐的依据,一联由仓管人员定期交财务部。
2、生产作业部门领用原辅材料、工具等物料,仓管人员凭生产作业计划单的用料定额和部门主管签具的领料单配好后发放,仓管人员和领料人均须在领料单上签名,领料单一联由领用部门作为物料消耗的参考依据,一联交财务部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帐的依据。
3、发往外单位委托加工的材料,应同样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出库单上注明,并设置“发外加工登记簿”进行登记。
4、来料加工客户所提供的材料在使用时,应类比生产作业部门领用办理出库手续,并须在领料单上注明,且不登记实物账,而是在“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5、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仓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其程序报告业务部门、生产计划部、财务部和企业分管领导处理。
6、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从原材料仓库领出的不合格品,应有生产作业部检验,作业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来仓库调换,(调换的产品必须是与外协单位有约定可调换的品种,在此之前请车间负责外协的人员,列出能调换产品的清单给仓库备案)。
7、对销售人员销售出去的退回原材料(如:控温仪等),必须经过检验员检验,技术质量部审核认定后到仓库调换,如属本厂不能确定的产品,将由销售人员调换时写借条,来仓库办手续,等到该产品从外协调换后,退回借条,不能调换的由销售员与分管领导协商解决。
八、物料退库及库存盘点管理规定
凡用料部门领出的,账上已核销,实际未使用的物料必须及时退库,这是消除账外材料、冲减生产成本加速物资周转和加强经济核算的重要措施。
1、物料退库的范围和规则如下:
①生产余料如不继续使用,应及时退库;
②工程余料或因项目计划调整,设计变更不再需用的物料,应于工程竣工后10日内退库;
③专用物料互相挪用的必须重新办理领、退料手续;
④物料发放过程中的错领、错发的物资必须退库;
⑤生产作业部门周转小仓库多余和积压物料必须退库;
⑥生产的残料、拆卸报废设备和拆除工程临时设施的旧料中有利用价值部分,应及时退库。
⑦仓库对退库物料应进行验收,对退库物料的质量应有质检员或质检部门的认定并签字,质量完好的新品按领出价入账。有利用价值的残旧料按质定价收入仓库。
2、库存物料盘点
库存物料盘点又称盘库,即用清点、过称和对账等方法。检查仓库实存物料的数量和情况。盘点的主要内容是:查清物料实际库存量和帐、卡是否相符;查明物料发生盈亏的原因;查明物料的质量状况;查明有无超过储存期限的物料等。其目的在于:把握库存物料的状态,保证账、卡、物相符,以便更好地管理和利用物料。
可供选用的库存物料盘点方法主要有:
①动态盘点法(亦称永续盘点法):即在物资发生出入库业务时就随之清点物料余额,并与保管卡片记录的数额进行核对,这种盘点方法的好处是:可以随时知道各种物料的正确存量,盘点工作量少。
②循环盘点法:即按照物料的先后次序,有计划地对库存物料不断地循环进行盘点,也就是仓管人员按计划每天都盘点一定量的在库物料,直到把全部库存物料盘点完毕后,再开始下一轮盘点,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节省人力、经济、方便。
③重点盘点法:即对进出频率高的或者易损耗的或者价值昂贵的物料经常进行盘点的方法,其目的是:控制重点物料的动态,严防发生业务差错。
④全面盘点法(亦称定期盘点法):即对在库保管的全部物料,按照规定的日期全面进行研究清点的方法,全面盘点常在月末、季末、年终定期进行,其目的是:准确掌握物料变动的情况,做到账、卡、物相符,便于及时处理超储、呆滞物料,节约流动资金。
九、呆滞物料管理规定
1、仓管人员应在每月10日前,对库存的物料中最近6个月无异动(异动的依据以配料及领料单为准)或异动数量未超过库存量的10%,列出“6个月无异动滞料单”,一式三联,送生产计划部。
2、生产计划部接获“6个月无异动滞料单”后,应组织由生产作业部门、技术质量部、财务部追查滞存(6个月无异动)原因及拟订处理方式与期限,并呈厂长核准。
①对产生的原因应作具体说明;
②对拟处理方式应做出:转用、出售、交换、拆用、报废等处理意见。
3、财务部接获核准的“6个月无异动滞料单”后,应立即于材料账上注明为滞料及填写处理方式。
4、对滞料属于“出售、交换”方式处理的,由生产计划部负责处理,
5、对滞料属于“转用、拆用”方式处理的,由技术质量部负责处理。
6、对滞料属于“报废”方式处理的,应由厂长批准交于相关废品处理部门负责处理。
7、拟以各种方法处理的滞料,应由处理部门依照管理规定准则的核决权限签准处理,仓管人员根据核准处理办法开具领料单及入库单。
8、对进行处理的滞料,仓管人员应同样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进出库单上注明,并设置“滞料处理登记簿”进行登记。